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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类化药临床试验对照药?

时间: 2012-05-08 09:21:01 作者: 来源: 字号:
法规首选被仿药,但问了不少做临床的,都说选的不是国外被仿品,选定国内常用药。

请教各位,具体做的时候,是选被仿品还是。。。。

感谢指教!!




临床试验对照药品应当是已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对必须要从国外购进的药品,需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经口岸药品检验所检验合格方可用于临床试验。临床试验阳性对照药品的选择一般应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原开发企业的品种;
  (2)具有明确临床试验数据的同品种;
  (3)活性成份和给药途径相同,但剂型不同的品种;
  (4)作用机制相似,适应症相同的其他品种。




这个我知道,我理解以下4条的前提是临床试验对照药品应当是已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如果国内上市的药品满足这4条的都不存在,那再申请进口原开发企业的品种,对不?

(1)原开发企业的品种;
  (2)具有明确临床试验数据的同品种;
  (3)活性成份和给药途径相同,但剂型不同的品种;
  (4)作用机制相似,适应症相同的其他品种。





1、如果这4条都不能满足,那你开发的是什么品种?除了某些孤儿药,我想不出别的.....

2、虽然你可以考虑申请特殊审批、进口被仿的原研产品作为临床研究的对照药品,但依据历史经验,你最终成功进口该原研产品用于临床研究对照的可能性为0。

道理很简单,从法律和医学伦理的角度,对照药品(安慰剂除外)必须是安全有效的,否则不能作为对照以体现研究药物的效果。

在中国一个药品是否(对中国人)安全有效的标志是获得SFDA批准上市。

换言之,如果原研产品没有被中国的SFDA批准过,对于中国人来说,它就不是安全有效的治疗药物,因此不能用作对照。

证明完毕。






额,我说的是3类化药,国内是不可能有的。。。。。。。




国内可能没有那个品种,难道下面的也没有吗:

(3)活性成份和给药途径相同,但剂型不同的品种;
  (4)作用机制相似,适应症相同的其他品种。




3类的 ,看你说的情况应该是3.1类吧?

这种应该还是有作用机制相类似的吧?你最好查一下FDA的说明书,看看国外药厂选的是什么。当然 大药厂因为实力比较雄厚,质量过硬,可能会选择经典上市药物作对照。国内拿过来以后很可能因为制作工艺上的不同,造成不等效。这个最好注意一下。

如果是3.1类的吗,为啥不直接做一个PK试验呢?这样可以避免做出不等效的情况呀。虽然稍微浪费时间,但是做好过做出不等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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