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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血府逐瘀颗粒等新药品种提前报送试行标准转正申报资料的通知

时间: 2008-09-20 06:16:09 作者: 来源: 字号:
国药典中发〔 2007 〕 102 号

关于血府逐瘀颗粒等新药品种提前报送试行标准转正申报资料的通知

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我委已接到血府逐瘀颗粒、血塞通分散片、消癌平颗粒、通脉胶囊、复方血栓通滴丸等品种的标准转正申报材料,经查以上品种均为多家企业生产的产品,且部分标准已到期。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标准试行截止期不同的同一品种,由先到期的开始办理转正。标准试行期未满的品种,由国家药典委员会通知申请人提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转正申请”。请以上品种的相关生产单位于 2007 年 7 月 1 日前 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转正申请,以便统一标准及时完成转正工作。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抄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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