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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关于24号令执行延期

时间: 2008-09-20 05:52:30 作者: 来源: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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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企业于2007年6月1日前未向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提出修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补充申请的,自2007年6月1日起出厂的药品不得使用原标签和说明书。

这部分就比较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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