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药品,药学,制药,新药,色谱,药品生产,中药,药材,原料药,医药,中间体,药用辅料

关于用硫酸镁加重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定性问题的批复

时间: 2008-09-20 01:20:36 作者: 来源: 字号:
关于用硫酸镁加重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定性问题的批复

皖食药监法复25号


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亳食药监办53号文件收悉。现就用硫酸镁加重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如何查处定性批复如下:
使用硫酸镁来加重中药材及中药饮片,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所加重的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属于“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合的”和“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使用这些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容易产生较严重不良后果,理应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予以查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六月五日

抄送: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硫酸锌,Zinc sulfate
催吐剂,人催吐剂量为1-2g;同时还是泻药,治疗绦虫的槟榔南瓜子合剂往往和硫酸锌合用,以便于最大效果的拉出虫虫。

文献报道,硫酸锌成人最小致死量约15g或30g,另有文献说人经口致死量3-5g或0.05-0.5g/kg,主要致死原因估计是锌中毒。

动物急毒结果:
大鼠  po   LD    2.2g/kg
家兔  po   LD    1.9-2.2g/kg
家兔  iv    LD    44mg/kg
狗   sc   LD    78mg/kg

当前除广泛用于纺织印染(固色剂)之外,也广泛用于浸泡中药、香菇、银耳等以晒干后增重,能够为广大奸商提高收入。
鉴别方法:
硫酸根,采用钡盐沉淀法
锌离子,采用亚铁氰化钾沉淀法
3Zn2++2K4→K2Zn2 ↓(白色)+6K
在中药材方面,掺假很严重,不单是加入硫酸镁加重的问题,而是根据药材的特点掺不同的东西来增加重量。
应该也适用于同一条法律。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验证码: 看不清楚,点击刷新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