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有一中药品种,属于8类,在整个申报资料中:指标性成份含量测定数据就体现了三批 样品 三个数据 请问这是否合理,一般体现多少数据为宜,国家局有这方面的要求吗?望各位高人不吝赐教。
至少有10批、20个数据.
含量限(幅)度指标,应根据实测数据(临床用样品至少有三批、6个数据,生产用样品至少有10批、20个数据)制订。含量限度一般规定低限,或按照其标示量制订含量测定用的百分限(幅)度。毒性成分的含量必须规定幅度。
<<中药新药研究的技术要>>有规定!看附件!
中药新药研究的技术要.doc (112.0k)
呀
至少有10批、20个数据.
含量限(幅)度指标,应根据实测数据(临床用样品至少有三批、6个数据,生产用样品至少有10批、20个数据)制订。含量限度一般规定低限,或按照其标示量制订含量测定用的百分限(幅)度。毒性成分的含量必须规定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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