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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品和标准品,内标物的区别

时间: 2012-06-29 11:27:16 作者: 来源: 字号:
一般做液相要用到对照,可以从试剂公司买标准品,但是有的物质是没有标准品的,大家就常说那是对照品,纯度都可以达到98%,但是到底对照品和标准品有没有一个严格的界定呢?不然越知道的多越糊涂了。还有,做内标法,说用的是内标物,这个内标物和对照品和标准品又有什么不同呢?

1.内标物应是该试样中不存在的纯物质;
2.它必须完全溶于试样中,并与试样中各组分的色谱峰能完全分离;
3.加入内标物的量应接近于被测组分;
4.色谱峰的位置应与被测组分的色谱峰的位置相近,或在几个被测组分色谱峰中间。
内标法的优点是测定的结果较为准确,由于通过测量内标物及被测组分的峰面积的相对值来进行计算的,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操作条件等的变化所引起的误差。内标法的缺点是操作程序较为麻烦,每次分析时内标物和试样都要准确称量,有时寻找合适的内标物也有困难。 外标法简便,但进样量要求十分准确,要严格控制在与标准物相同的操作条件下进行,否则造成分析误差,得不到准确的测量结果。-液色迷人
内标法的特点及内标物的选择

内标法是结合了峰面积归一法和外标法的优点的一种方法,它在加入内标后,按峰面积归一法的分析方法进行分析,这就避免了由于进样的一致性及样品歧视效应导致的偶然误差,因而,它的分析精密度也是比较高的,是气相色谱的一种比较理想的定量分析方法。它的弱点是前处理比较复杂,所花费的时间也比较长,同时必须要有合适的标样及内标物才能进行内标法定量分析。对于内标法定量分析来说,内标物的选择是及其重要的。它必须满足如下的条件:

⑴.内标物与被分析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要相似(如:沸点、极性、化学结构等);

⑵.内标物应能完全溶解于被测样品(或溶剂)中,且不与被测样品起化学反应;

⑶.内标物的出峰位置应该与被分析物质的出峰位置相近,且又不共溢出,目的是为了避免GC的不稳定性所造成的灵敏度的差异;

⑷.选择合适的内标物加入量,使得内标物和被分析物质二者峰面积的匹配性大于75%,以免由于它们处在不同响应值区域而导致的灵敏度偏差。

对照品分为官方标准品和工作对照品,试剂公司买的不能作为正常的对照品使用的,必须经过标定之后才可使用。


还这么复杂啊?那怎样标定过的对照品才是标准品呢?又有什么依据呢?越说越迷茫了?快给我说说吧!


internal standard substances   将一个已知质量,样品中不含有杂质的纯物质,加入至待测样品溶液中,以此纯物质的量为标准,对比测定待测组分的含量,该纯物质称为内标物。   内标物需满足下列要求:能完全溶解于样品中,且不与待测组分发生化学作用;峰位尽可能与待测组分的峰位靠近,但能与待测组分完全分开(分离度R≥1.5)的纯物质。若得不到纯品,必须预先测定其准确含量,且杂质峰不得干扰待测组分峰。内标物有时不易寻找是内标法的缺点。

引自百度百科

内标法
操作:
将已知量的内标样加入标准样品,制成混合标样,并配制一系列的已知浓度的工作标样。混合标样中标样与内标样的摩尔比不变。
注入色谱柱,以(标样峰面积/内标样峰面积)为响应值。
根据响应值与工作标样浓度之间存在的线性关系,即W=f×A,制成标准曲线。
将已知量的内标样加入未知样品,注入色谱柱,得到欲测组分的响应值。
根据已知的系数f,即可求出欲测组分的浓度。

内标法的特点:
操作过程中样品和内标是混合在一起注入色谱柱的,因此只要混合溶液中被测组分与内标的量的比值恒定,上样体积的变化不会影响影响定量结果。
内标法抵消了上样体积,乃至流动相、检测器的影响,因此比外标法精确。

感谢仪器分析网的老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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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典规定若是血液制品,用来对照的叫标准品
若是药材,用作对照的叫对照品
内标物一般是在用内标法测挥发性成分时加入的物质

对照品和标准品的定义请参照药典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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