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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不要发布招募患者广告

时间: 2012-05-05 05:21:01 作者: 来源: 字号:
建议各位版主,轻易不要允许战友在DXY上发布临床研究受试者招募信息或者广告。

招募广告有其特殊的要求,如不能出现欺骗性内容,不能强调报酬等等。

更重要的是,没有经过EC批准的招募广告是不允许发布的。

建议版主:

如果有人发布此类信息或者广告,除非能提供资料表明EC已经批准发布此类广告,而且批准的内容和发布的内容一致,否则一律删贴。




浪费时间。




Pooq,你的GCP水平实在是.......

首先,临床研究中,受试者招募广告隶属于知情同意的一部分,某种意义上说是知情同意的开始。

其次,临床研究中,受试者招募广告在发布前必须得到EC的批准。

第三,所有面向潜在受试者、意图将他们招募进研究的材料,原则上都算招募广告。不是贴在自己医院里的海报才是患者招募广告,发布在各种媒体上,意图招募潜在受试者的都是招募广告,例如发布在报纸上的,电视里的,在社区里布告栏里张贴的......

第四:既然这些都是招募广告,理所当然需要先得到EC的批准。

就在我们争论的时候,有人在DXY上招募受试者去参加瑞金医院的I期研究。

只有以下材料不算广告:

1、不是面向潜在受试者,而是面向HCP的,例如研究介绍,中期分析的abstract等

2、面向投资者的介绍资料,介绍公司的R&D等

3、在诸如clinicaltrial.gov上公开的研究信息

总之,如果资料要传递的对象不是潜在受试者,不是意图招募他们,就不算广告,否则就是,就需要得到伦理的批准。

如果你看清楚了,会发现我上面的内容,针对的是受试者招募广告,具体的说,就是以DXY为平台、在DXY里面向潜在受试者发布的招募广告,希望读者将来能以受试者的身份去参加此项研究,这种资料,没有EC批准是不可以发布的。

至于大家往日讨论的某某研究如何如何,不在此列,因为不是招募广告。




还有,你说的EC只从属于医院,在中国也许是这样,在美国会被人笑掉大牙的。

国际上,IEC/IRB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附属于某机构,例如你所说的医院的EC,还有一种是完全独立的,不从属于任何机构的。

研究者也有很多种类,有些在从属于某些医院,在医院内工作,此时他作为研究者是否可以采用上述第二种伦理,取决于医院/机构的规章制度,有的规定只能选择自己机构的EC,有的不限,如果不限,他就可以考虑选择上述第二种EC。

还有独立开业的医师,更不用谈了。

GCP的规定里,哪一条说在临床研究中EC的权限只在自己从属的机构里了?




楼上说的对。
首先需要EC批准。
同时,与临床研究相关的广告,只能在医院或者相关科室里面发,不能再公共场所发。网络属于公共场所,一般是不让发这种广告的。





说的太好了。中国的具有临床研究资格的是哪些呢?EC在哪里混呢?以前也有组长单位的EC吃遍参加单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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