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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试验指导原则(最新)

时间: 2012-04-21 19:21:01 作者: 来源: 字号:
抗菌药物临床试验指导原则(最新)
07年3月第二稿

请大家讨论一下有关临床试验细菌阳性率的问题,不知道会不会在具体病种内规定阳性率?细菌阳性率的规定依据充不充分了?因为国内的临床试验主要还是在三甲医院进行,会不会和国外的阳性率有差异,另外国内抗菌素的滥用会不会使完全按照指导原则进行的临床试验延期很久了?

10.入选标准中关于“细菌培养”是否应有相关要求(1988年指导原则中,细菌培养阳性率为至少80%)是本指导原则中争议最大的问题。通过对国外指导原则的仔细研读,并结合国内临床试验的实际操作和具体审评实践,认为:①细菌感染性疾病非常复杂,涉及人体多个系统和组织。而各特定位点的实际感染情况互不相同,甚至差异很大。所以,作为总体的抗菌药物临床试验指导原则,不宜对细菌培养的阳性率提出统一的要求。②国外(如美国FDA)抗菌药物指导原则总论中,并未对细菌培养阳性率提出明确的要求,但在各分论中却有不相同的叙述,如单纯性淋病:每一入选病例必须都有淋球菌感染的证据;复杂性皮肤感染:可评估的有微生物学证据的病例至少要达到70%;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对细菌学证据未提出明确要求,但仍强调对每一受试者均应当进行微生物学研究。由上可知,国外对不同的细菌感染性疾病,入选病例时对其细菌培养的要求并不一致。 ③实际上,对于某些感染性疾病,由于采样的困难、定植细菌的污染以及细菌培养方法学上可能的误差,基于伦理学和其他方面的一些考虑,在病例入选时也可以借助症状和体症的判断以及其他一些辅助诊断方法,如X线、内窥镜检查等。④我国1988年指导原则将细菌培养阳性率定为80%,此要求过于笼统,缺乏针对性,应根据临床适应症的特点和实际操作的可行性进行具体确定。⑤此外,如果某些感染性疾病在临床上达不到80%的细菌学诊断阳性率,但入选病例时为了满足这个条件,会导致选择性地排除受试者的问题。这将会对整个临床试验带来偏倚。⑥但同时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细菌学证据对于抗菌药物疗效的判定有着无法替代的作用。因此,经反复推敲,在本指导原则入选标准中采用的叙述为“根据临床经验并结合临床前研究,推测的可能病原菌应在试验药物和对照药物的抗菌谱范围内”,试图给临床入选病例开一个口子,使之更加符合客观规律。⑦尽管本指导原则在病例入选时细菌培养阳性率未提出明确的要求,但在其他相关部分(如疗效评定标准中)专门就细菌学疗效进行了强调,认为所有抗菌药物适应症的确定都应该有满足统计学要求的细菌学证据,并应当对有细菌学证据的受试人群专门进行统计学分析。⑧鉴于细菌感染性疾病的复杂性,建议在本指导原则的基础上,继续制订细菌感染性疾病各分论的相关指导原则,以进一步有针对性地指导国内抗菌药物的研发。

抗菌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二稿)1.rar(42.8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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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东西,拿走啦~谢谢楼主~就是不知道第二版是不是最新的~疑惑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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