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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口岸质检报告单可以免检吗?

时间: 2012-04-07 19:21:01 作者: 来源: 字号:
我们碰到一个情况:买的国外的一个规格辅料,有口岸药检所的报告单,其中体积密度一项,口岸药检所的检测结果就是上限0.33g/ml,而我们进厂按进口标准检,体积密度结果为0.39g/ml;现在我们要求退货,供应商不肯,硬说国家检了都好的,我们就不需检,结果以药检所的为准,不肯退。现在这件事还在等我们质量部处理。

我想请问,工厂有规定,所有的进厂原辅料都必须检验,那像这种情况,结果以谁为准?

如果双方都坚持,就请第三方检验所检,那一开始的口岸检验所的报告单是否也算第三方?如果最终以口岸所的结果为准,工厂检验还有什么意义?




对报告有问题,可以委托权威机构,例如药检所或地方药检所检验。

药厂入场检验那是肯定药监的,口岸所得检验报告只是他们的一个放行依据。




依楼上所说,现在是否还是需要另请一家药检所检验,结果就以这家药检所的为准?




楼主没同供应商事先达成一致?

1、我将用什么标准、什么测试方法来判定来料?

2、我将在什么情况下退货?索赔?

3、。。。。

供应商管理,这是一门学问的。。。。

另外,针对一个检测项目我们设定的标准、或者限度,都是应该是经得住推敲的。测试方法的重复性应该是有保证的、准确性应该是不容置疑的才对。您,这里这些都是这样的么?

从技术上讲,您这里的结果0.39同药检所的0.33的结果,在统计学上有差异么?尤其是针对体积密度这么一个特定的项目而言。

所以,事情已经发生了,建议:

1、调查自己的测试过程,看测试结果是否正确,走OOS、OOL流程就好。

2、如果自己测定结果经不住推敲,您就该!!!

3、如果您的结果经得住推敲,不妨看看药检所的流程、方法有没有些许信息?然后,再同对方战斗吧。




谢谢其 战友!

学习到了,我们已经做了OOS调查,只要不是QC都对这个方法有错误的理解或细节操作,应该不是我们的问题。

另今早刚接到他们传来的口岸所报告单,其中干燥失重当时测定为0.2%,体积密度为0.33,而现在我们现在测定的干燥失重为4.0%,会不会是由于水分的增加,样品紧实了,同样的质量,现在体积小了,所以密度大了?




你的取样流程,贮存条件有没有问题先,水分为什么测得高,是否注意到了




取样没有问题,看了对方厂家的报告单,水分为3.9%,仅比我们测的低0.1%。现在等上海药检所的报告。




同样关注!!!!!!!!!




是否退货看你们工厂和进口商的协议,首先按协议执行,其次考虑双方协商,协商不成走法规程序!

口岸所的测定结果不作为退货的唯一标准,口岸所和你们公司的测定标准是否一致?测定结果为什么差异这么大(合格与不合格的差异)?










口岸的报告肯定有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考虑你们公司的生产情况,不要因为该辅料延误了生产;其二,如果是极其重要的辅料,需要考虑备份该辅料的供应商。第三,如果生产比较急,该辅料的成本较小(相对地评估),可以先收下来该辅料,让供应商立即发一个新的批号过来,有争议的批号慢慢解决。
如果仅靠委托检验的结果判定是否合格,那么对你们公司的产品可能存在很大风险,也不科学,因为已经有三个不同的结果啦。另外,中国的企业对协议的制定多数不太重视,等有争议了受伤的总是中国企业(很奇怪不是)。对于体积密度的测定受环境的影响比较大,看来该方法的耐受性并不好。




口岸检验报告可能有问题,水分相差怎么这么大!




首先,在购货合同上有没有写上相关的质量标准呢?如果有,就按合同办噻。




既然来了看了就说下我的意见:
1、体积密度的差异对你们使用此辅料影响大吗?
2、除了这家供应商,你还能找到合格的供应商吗?
3、你们不急着用这个辅料,是吧?

如果你的答案都是肯定的,那就退吧。
因为这个供应商、这批辅料对你们都不重要。

如果有否定的答案,我建议你们采用偏差处理,
退步接受物料,进行一定的风险评估。




仲裁,如果对方问题,坚决退货并索赔

降低标准涉及方面较多,不到万不得已不为之

如果以后产品出问题或生产方面出问题,这损失就要自己负责了




结果有差异,首先要找原因而不是推责任,双方都不想出这种事情,但既然出了就要好好沟通,协商解决。首先看看实验的条件是否相同,我想参照的标准肯定都一样,但细节很重要,比如测堆密度用的什么装置,专用的Scott Volumeter还是量筒,如果是量筒用所用体积是否与药检所一致或与厂家一致,物料检测过程是否有冲击,所取样的物料是否有挤压,如果是振实密度仪器的振幅和振频是否一致;对于干燥失重,同样要关注干燥箱内温度是否均衡,如果要减压压力是否控制在要求范围内,干燥剂用的是硅胶还是五氧化二磷这些都会影响到检测结果,所以建议多找原因,多与供应商沟通检测的细节问题,慎重下结论。




谢谢楼上所有的战友提出的建议和忠告,我们也会通过这件事对供应商的管理和相应的检测再次进行培训。学习了很多。

这件事现在解决了,双方妥协的结果,向大家汇报一下:

辅料是我们做3批验证批用的,因质量研究是用的这家供应商,所以在生产时指定要这家的。

至于我们为什么纠结于体积密度,是因为制剂是直压片,原辅料的堆密度应保持接近,不然在混合过程中易出现分层。

而且为什么坚持要求第三方检验,是因为我们是量筒检测的,过程中没有敲击,只在最后为读数,轻振摇了一下量筒,其他注意了量筒的计量,干燥,做了偏差,没有发现有大的偏差,但还是没考虑到楼上“asprine628”战友提到的

“物料是否有挤压”的问题。对方厂家一直认为是我们检验的问题,他们可能很少碰到说他们产品不合格的买家,很自信,态度很强硬。我当时也很火,直接就说不信我们的检验,要么退货要么送第三方检。双方拉锯了很久,最后对方同意换货,才和我说他们都是用Scott Volumeter 检测的,建议我们也用仪器测。早说啊,我们不可能买专用的,但量筒检验确实有一定误差。我又没仪器去复核这批的结果,所以最后双方还是协商换货。  2    1 2 下一页 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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