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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制溶液时应扣除结晶水吗?

时间: 2012-04-04 16:51:01 作者: 来源: 字号:
国家药品标准工作手册(第三版-全集) 第73页有如下内容:
3.7. 所用试药,若具有含结晶水不同数目的品种时,要特别注意区分,以免误用。如"3% 碳酸钠溶液",其意为3% 的无水碳酸钠溶液,但"试药"中的碳酸为Na2CO3.10H2O ,故在配制时,应折算后称重,以免造成错误。
弱弱的问一下大家是不是这样操作的?谢谢了
问题1: 是否只要是含结晶水的都要折算吗?
问题2: 对于只含固定数量的结晶水的化合物,不具有不同数目的结晶水的情况,也需折算吗?





要看配制的方法中的要求。
如果是按中国药典配制溶液,若药典"试药"中规定了该物质是带结晶水的,配制溶液时所用试剂也是药典中所规定的物质,则无需折算结晶水。




请问有依据吗?谢谢




依据就是药典啊,药典是法典,是法律




如中国药典中“试药”中规定磷酸氢二钠是Na2HPO4.12H2O,在附录“缓冲液”中,配制磷酸盐缓冲液(PH2.0)中所称取的71.63g磷酸氢二钠即为Na2HPO4.12H2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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