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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手性药物质量标准的制定?

时间: 2012-04-03 22:21:01 作者: 来源: 字号:
请教各位前辈,在制定手性药物质量标准时,用HPCL-手性柱来检测另一个对映体的限度时,需要做的方法学有哪些?比如准确度,精密度,线性,检测限及定量限等是否要做,专属性中,强制降解试验是否要做?




如果只是限度考察,做破坏性试验、检测限;如果要定量,还要做线性、精密度、定量限,看下药典附录吧,说得很清楚




药典中没有啊!我做的不是一般的有关物质,而是手性药物中另一个对映体的检查




有对映体对照品的话就直接用对照品,破坏实验肯定不用做。
没有对照品,但如果能证明在特定条件下可以降解产生对映体或消旋化,就用特定的降解实验代替。
不能证明对映体可以由主成分降解产生,做破坏实验也就没多大的价值。




楼上的前辈,如果不做破坏实验的话,你怎么能确定药物在放置的过程中,降解产物对对映体的测定没有影响呢?




破坏实验是要做的,检测限也是要做的,溶液稳定性要做,空白干扰实验也要做

大概这些就可以,但严格来说,要做的很多,一般就参考限度实验的要求(药典附录)。




手性药物不用做破坏性试验,线性,精密度,检测限,溶液稳定性,应该这些差不多了吧




有些手性药物在某些条件下不稳定,例如:奥美拉唑具有亚硫酰基苯丙咪唑的化学结构,其稳定性易受pH值、光线、重金属离子、氧化性和还原性成分等因素的影响。尤其在酸性条件时,奥美拉唑的化学结构可发生破坏性变化,出现变色和聚合沉淀现象。在正相体系中,破坏性实验应该需要要考察溶液在酸性(三氟乙酸)、光照、高温下的稳定性了。




貌似,如果产品不会降解产生异构体或者消旋化,应该不用做破坏性吧。大多异构体都是合成工艺中引入的。




做获取的信息要比不做更多。论坛里有正相柱子如何做降解的。不过我们现在也没做。




如果是用异构体对照品用外标法测的话,就做定量的方法验证,定量限、线性、加样回收率这些都是必须的;如果是做限度的话,就做检测限、破坏试验、溶液稳定性就行了。




就是没做过怎么确定不会消旋化或降解化!有数据支持要保险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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