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合成多肽,1.1类新药,制剂是外用喷雾剂,不透皮吸收,现在原料药和制剂一起申报,按照要求原料药是要做长毒的,但是根据急毒(静脉)结果推算如果做比格犬长毒9个月,需要原料药10KG,合成10KG多肽原料药成本就是一百万啊,请问: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我,原料药长毒能够不做吗?或者做的时间短点?但是制剂给药是6个月以上的。着急啊,谢谢各位! 这样的实验你还不想做?这是强制必须做的。临床前不想付出进入市场后付出代价吧,想想那个成本更低。 1.必须做。
2.可以先做3个月数据,支持1期或II期临床。等结果进一步明确后,再考虑是否需要做6月或9月数据。现在法规支持。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我,原料药长毒能够不做吗?或者做的时间短点?但是制剂给药是6个月以上的。着急啊,谢谢各位! 这样的实验你还不想做?这是强制必须做的。临床前不想付出进入市场后付出代价吧,想想那个成本更低。 1.必须做。
2.可以先做3个月数据,支持1期或II期临床。等结果进一步明确后,再考虑是否需要做6月或9月数据。现在法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