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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质量标准研究的同批号样品进行稳定性试验,不合理性?

时间: 2008-09-20 06:05:31 作者: 来源: 字号:
采用质量标准研究的同批号样品进行稳定性试验,总觉得不是太合理,但没找到有力的根据来反驳,请大家来发表一下看法。

比如:质量研究中最后含量限度的确定共有十批样品,其中最后三批为稳定性研究所用的样品,他是这样测的:先测定前7批数据,最后三批样品是过2个月后生产的,然后又测定这三批数据,共计十批数据,得出平均值后×80%,做为含量限度指标。然后,这三批数据又做为稳定性研究的0月数据,请问合理吗?
有点复杂,还是简略一点好.否则,国家评审委员会很可能要你阐明:十批所有指标检测情况.
采用质量标准研究的同批号样品进行稳定性试验是合理,因为做质量研究是对质量控制的方法学进行考察,而稳定性是指在上市包装后在规定的条件下,其质量的稳定性。

采用质量标准研究的同批号样品进行稳定性试验是合理,因为做质量研究是对质量控制的方法学进行考察,而稳定性是指在上市包装后在规定的条件下,其质量的稳定性。


稳定性研究需要验证后的方法,而方法学是对方法进行验证,如用同一批,岂不矛盾?

一般仿制是可以的。因为对标准的改支比较少。中药可能检验要复杂点,但是时间相差不多,就没有问题。
个人觉得这个问题主要是生产规模是否具有代表性的问题。现在很多资料中供质量研究用样品都不是中试规模生产样品,代表性较差。当然不能作为稳定性研究用样品。。,,但是如果你供质量研究的样品是中试规模生产的样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个人认为是可以拿来作为供稳定性研究的样品的。。
同意天外有天和cat99的看法,我们就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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