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没有法规对“原研药”下定义,那一个企业该如何证明自己的“原研药”身份呢?
请知道的战友给讲解一下,啦
原研药是相对于仿制药来说的。
如果该企业拥有该药的化合物专利,可以肯定是创新药。等有了别的人在出了专利保护期后申报的generic drug,原来的创新药就变成了原研药。
我公司做工作,药监局给我公司发了原研制证明,但是有些招标地区,比如四川,它需要发改委的证明,那就没有办法了。
国内的机构太多,管事的也多,互相还不沟通,经常是一个部门一个要求,这个部门不认哪个部门的,劳民伤财。
都是招标惹的祸
是呀,这样办事效率就不高了!!
有的地方招标时,一个办法是:查看原始标准批件
如果某国家标准上有:XXXX公司起草 即认为是
我公司做工作,药监局给我公司发了原研制证明,但是有些招标地区,比如四川,它需要发改委的证明,那就没有办法了。
广东的由谁来出证明?省药监吗?如何办理?
该准备什么资料?盼答
请知道的战友给讲解一下,啦
原研药是相对于仿制药来说的。
如果该企业拥有该药的化合物专利,可以肯定是创新药。等有了别的人在出了专利保护期后申报的generic drug,原来的创新药就变成了原研药。
我公司做工作,药监局给我公司发了原研制证明,但是有些招标地区,比如四川,它需要发改委的证明,那就没有办法了。
国内的机构太多,管事的也多,互相还不沟通,经常是一个部门一个要求,这个部门不认哪个部门的,劳民伤财。
都是招标惹的祸
是呀,这样办事效率就不高了!!
有的地方招标时,一个办法是:查看原始标准批件
如果某国家标准上有:XXXX公司起草 即认为是
我公司做工作,药监局给我公司发了原研制证明,但是有些招标地区,比如四川,它需要发改委的证明,那就没有办法了。
广东的由谁来出证明?省药监吗?如何办理?
该准备什么资料?盼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