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的样品是去年8月30日被地方药检所抽检的,由于各种原因,我们并未及时送省级药检所检验,今天我去送检的时候,省所的同志告诉我们,抽检已经过了有效期,需要重新申报,,请问这个有有效期吗?我现在该怎么办?急
由省局重新考核,然后再送检。
"由省局重新考核,然后再送检。 "
那不是相对于我要重新进行申报,现在申报比以前麻烦得多,而且很多资料都需要重来,我不希望这样做,有没有更好得解决方案呢?
看能不能再找省局有关人员开个抽检通知给药检所。
我看了就是你和省局和药检所关系没搞好!否则不会这样为难你得!
由省局重新考核,然后再送检。
"由省局重新考核,然后再送检。 "
那不是相对于我要重新进行申报,现在申报比以前麻烦得多,而且很多资料都需要重来,我不希望这样做,有没有更好得解决方案呢?
看能不能再找省局有关人员开个抽检通知给药检所。
我看了就是你和省局和药检所关系没搞好!否则不会这样为难你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