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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料快到有效期,能不能拿来用?

时间: 2008-09-20 00:57:40 作者: 来源: 字号:
我们公司生产很少,而辅料购买时一般都没有小包装,所以一种辅料买了以后就要用很久,在制剂的时候能不能用这些快过期但还在有效期内的辅料,这些辅料会不会对制剂的稳定性产生影响?我在做工艺小试的时候一直有这样的困惑。
另外,如果是生产中碰到这样的事情,该怎么处理,难道每次生产前都要重新购买新近生产的辅料?有些辅料还有1年的有效期,而生产出的制剂有效期是2年,那这些制剂是否一年后还能用?需要不需要当作过期处理销毁?或者说重新检验之类的?国家目前有没有这样相关的法规等?
不知道各位遇到过这种情况没?怎么解决的?请大家帮忙接惑!
按照GMP要求,进行复检,若质量可以保证,可以使用!
还没过有效期,也要复检?比如某种辅料有效期是3年,而放了两年后用也要复检?若复检合格,拿来生产,但也不能保证一年后质量还是稳定的阿?
可以使用。在辅料的有效期内可以使用,这个情况原料药也一样存在,比如原料药有效期标识为2年,而制剂厂家有可能一年半后才购买此原料药,制成制剂后的有效期不受原料药有效期的影响。这里面需要注意的是,有效期是指经过考察验证了的可以保证药物质量符合质量标准的时间,但是并不表示过了有效期就一定不合符质量标准了,实际情形中一个药物只考察了两年长期稳定性试验,因此有效期以实验为依据只能定为两年,但有可能该药物放置5年也还是符合要求的,只是没有实验数据支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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