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新的法规,现在一个中药胶囊剂改跑腾片是否要进行药效、毒理研究?是否要进行临床试验研究?
2.对于改剂型的中药品种,药材提取工艺是否可以在原工艺的基础再进行醇沉、水沉工艺?若如此,是否要进行药效、毒理研究?是否要进行临床试验研究?
!
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
对于改剂型的中药品种,药材提取工艺是否可以在原工艺的基础再进行醇沉、水沉工艺?
当然可以并建议这么做。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制剂工艺研究。原则上应当由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提出。
注册办法第四十七条: 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注册申请,应当采用新技术以提高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且与原剂型比较有明显的临床应用优势。
意见很明白:提高工艺水平,提高质量标准,服用方便。
若如此,是否要进行药效、毒理研究?是否要进行临床试验研究?
有一点必须明确:改剂型不改变给药途径(8类)。(而7类这些就不用讨论了,一定得做。)
有两个层面:
1)原方较传统,古方有临床广泛应用基础,疗效肯定。免。
2)原方是研制方,理论上讲可以用文献资料代替(原制剂的药效毒理资料,一般药理免),但基于中药的特殊性,建议通过药效学比较原制剂和该制剂的主要药理作用。毒理部分急性毒性(最大耐受量)进行比较研究。如果原制剂没有药效毒理资料,那就得全套了(见6.1类,何况另行规定是个未知数?)。
临床试验按照规定如果制剂工艺路线和溶媒没有明显改变(也就是水醇为主的传统制法),可以免。但基于原则:我可以肯定要做100例(对)。或者免,生产后扩大临床试验(IV期),这是好事,以后申请保护用得上。
法规解释
注册办法附件规定:1)对于“注册分类8”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中药、天然药物剂型的制剂,应当说明新制剂的优势和特点。新制剂的功能主治或适应症原则上应与原制剂相同,其中无法通过药效或临床试验证实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资料。
2)改剂型品种应根据工艺变化的情况和药品的特点,免除或进行不少于100对的临床试验。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第一个问题根据第二个问题,请自己理解!但不知道泡腾片的途径?
mountainwang战友的意见我表示
有谁能谈谈西药的改剂型还有没出路?
2.对于改剂型的中药品种,药材提取工艺是否可以在原工艺的基础再进行醇沉、水沉工艺?若如此,是否要进行药效、毒理研究?是否要进行临床试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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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改剂型的中药品种,药材提取工艺是否可以在原工艺的基础再进行醇沉、水沉工艺?
当然可以并建议这么做。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制剂工艺研究。原则上应当由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提出。
注册办法第四十七条: 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注册申请,应当采用新技术以提高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且与原剂型比较有明显的临床应用优势。
意见很明白:提高工艺水平,提高质量标准,服用方便。
若如此,是否要进行药效、毒理研究?是否要进行临床试验研究?
有一点必须明确:改剂型不改变给药途径(8类)。(而7类这些就不用讨论了,一定得做。)
有两个层面:
1)原方较传统,古方有临床广泛应用基础,疗效肯定。免。
2)原方是研制方,理论上讲可以用文献资料代替(原制剂的药效毒理资料,一般药理免),但基于中药的特殊性,建议通过药效学比较原制剂和该制剂的主要药理作用。毒理部分急性毒性(最大耐受量)进行比较研究。如果原制剂没有药效毒理资料,那就得全套了(见6.1类,何况另行规定是个未知数?)。
临床试验按照规定如果制剂工艺路线和溶媒没有明显改变(也就是水醇为主的传统制法),可以免。但基于原则:我可以肯定要做100例(对)。或者免,生产后扩大临床试验(IV期),这是好事,以后申请保护用得上。
法规解释
注册办法附件规定:1)对于“注册分类8”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中药、天然药物剂型的制剂,应当说明新制剂的优势和特点。新制剂的功能主治或适应症原则上应与原制剂相同,其中无法通过药效或临床试验证实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资料。
2)改剂型品种应根据工艺变化的情况和药品的特点,免除或进行不少于100对的临床试验。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第一个问题根据第二个问题,请自己理解!但不知道泡腾片的途径?
mountainwang战友的意见我表示
有谁能谈谈西药的改剂型还有没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