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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品标准问题 有机残留乙醇居然制定为不得过2.0%

时间: 2008-09-19 05:31:44 作者: 来源: 字号:
今天收到一个厂家的质量标准,其中有个项目吓了我一跳,有机残留中乙醇的标准居然制定为不得过2.0%,我想请教下各位,我印象中有机残留好像限度乙醇是0.5%,他们当时制定标准为什么要2.0%,况且此标准还被国家局给批准了,摸不着头脑了。
是中药吗?如果化药的话确实不应该。
是化药哦,我公司买他们的原料做制剂的,这种情况真的没有见过,不知其他战友有何高见?
个人认为乙醇残留就不应列入标准。
主要是看日摄入量!含量与用法联系起来看!
如果乙醇残留量低于0.5%(5000ppm)可以不订入标准,反之则要订入
原料药标准的乙醇限度如此之高可能是由于:
(1)搂住所言品种的最后一步精制过程用的是乙醇重结晶;
(2)尽管乙醇是易挥发溶剂,但也难免形成部分溶剂化物,或者与原料分子有较强的分子间作用力,单纯通过减压干燥难以除去

有比较才有鉴别,看看别的厂家原料及其标准是否也是如此?顺便问一下,最早给贵公司提供合法原料药的厂家是这家么?
should be considered on a case by case basis........,是不是结晶溶剂?
说的好像和我接触到的一个叫氨曲南的药物情况类似,购买的USP对照品中也残存0.9%左右乙醇(同时核磁予以确认),本品乙醇可能包在晶核中,用各种合成处理方法也不能去除,再者本品的制剂为冻干制剂,原料是要制成制剂使用的(这大家都知道),制剂冻干工艺经验证可以去除乙醇,而且乙醇的限度虽然中国药典和ICH都规定的为3类溶剂,但乙醇对人体的毒性到底有多大,中国药典上有一注射液含乙醇量在47~55%,最小规格2ml,最大20ml,还有一注射液采用无水乙醇稀释,最小规格1ml。
因此即便是原料药1g中含2%,才有0.02g(0.0253ml),况且制剂中已经没有乙醇了,所以从科学上和也从工厂生产的经济上综合考虑,没有必要把原料药标准订到0.5%。
有时候,如果工艺上不能将问题解决,我们是需要寻找退路的。

而这个退路,可以在考虑物质毒性、活性、日最大使用量等方面的数据来加以支持的。

不能简单的说2.0%的残留限度对、还是不对

有句话叫做“真相背后”,这些东西应该都有他的缘由。只不过有些来自技术层面,有的来自***方面而已
和该药的日摄入量有关,限度超标,PDE不一定超标,可以参考技术指导原则.
正如楼上几位说得一样,指导原则里规定0.5%是常规标准,如果确实达不到,但是药效、毒理、安全性没有受到影响,那么不要说2%,就是5%的乙醇残留也是可以接受的,只要你做了完善的质量研究,并且进行了严格的标准规定

另外乙醇本身都可以做注射用溶剂,残留一点点没有太大关系的

正如楼上几位说得一样,指导原则里规定0.5%是常规标准,如果确实达不到,但是药效、毒理、安全性没有受到影响,那么不要说2%,就是5%的乙醇残留也是可以接受的,只要你做了完善的质量研究,并且进行了严格的标准规定

另外乙醇本身都可以做注射用溶剂,残留一点点没有太大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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