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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说明书长篇大论浪费资源

时间: 2008-09-19 02:20:38 作者: 来源: 字号:
晚报记者冯兰蔺
  一盒小小的感冒药,使用说明书却多达两三张,且上面还分别印着中英日三个不同版本的文字……近日,家住大连路的黄女士致电本报《百姓“议案”》反映,诸如药品、化妆品之类的说明书包装太过繁复,看着辛苦不说,还严重浪费资源。她建议:“能否把说明书之类的文字印在包装盒上,防止纸张浪费。”

  说明书连篇累牍

  “想吃个感冒药,不料药品说明书竟长篇大论连写了好几张,让人看着实在辛苦。”在黄女士寄来的这张某品牌感冒药的说明书中,记者看到,包括药品名称、成分、性状、作用类别、结构式图例、药理毒理、药代动力学等专业性颇强的部分,就占到了三分之二的篇幅。而用法用量、注意事项、贮藏、有效期等关键事项,只在说明书的最后一页上进行了表述。
  “这些专业性极强的信息其实并不实用,只需简单说明一下即可,那些说明的纸张完全可以节省下来。”除了药品的说明书,细心的黄女士还发现,很多化妆品内的说明书也是连篇累牍。黄女士说,“我曾经使用过一个国产化妆品,明明是只在国内销售的,非要搞个中英日三个不同版本的使用说明,这些不必要的信息如果都能节省下来,完全可以节约很多纸张。”

  两者能否合二为一

  “说明书能不能结合包装盒来做些文章呢?”黄女士向《百姓“议案”》建议,可将药品和化妆品的说明书印刷在包装盒的内部。而空间不够实在需另用说明书表述的,则可以省略不必要的外语说明,尽量做到纸张利用最大化。
  同黄女士的建议不谋而合的是,记者最近在某个在华销售的国外化妆品包装盒上,发现了这种节约化的做法。翻开该化妆品的外包装盒,首先看到的是印刷在盖子内侧的使用说明,包装盒的4个内侧,则分别印满了密密麻麻行文不同的说明和图示。记者沿着包装盒外侧棱角处撕开,包装盒便被简单分成了四个面,为了方便阅读,生产厂家特意将说明和图示按照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的形式进行了印刷,就连包装盒的拼接处,也被印上了少量的文字。

  委员建议立法引导

  无独有偶,为防止过度包装,《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就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月饼包装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包装成本应不超过月饼出厂价格的25%;单粒包装的空间应不超过单粒总容积的35%等。
  数据显示,仅2004年上海消耗的800万盒月饼,其包装盒叠起来有1800座金茂大厦高。但一般而言,生长周期10年以上的树木才能被砍伐利用,诸如云杉等优质木种,一般要等四五十年的生长期才能使用。“药品、化妆品、各类家用电器等,这些说明书加起来,每年要消耗的木材数量可谓不计其数。因而,过度使用说明书和过度包装一样,对树木和环境的破坏都是不言而喻的。”专家表示。
  市政协委员、台盟市委副主委高美琴在接受采访时建议,政府立法部门应对过度使用说明书进行关注。“对于这些说明书,政府部门能否出台法律法规进行限制,或对做法更环保的企业进行政策方面的优惠,以引导更多生产厂家使用环保类的包装。”
 

来源:新浪网
有道理,有道理

这就是百姓的道理
介个~~介个~~~~始料不及,始料不及啊~~

唉,这届倒霉催滴SFDA~~~
哈哈!期待出个25号令... ...
说明书不仅仅是写给患者看的吧?
医生也要看,然后指导患者用药啊!所以我觉得专业性内容还是要放上去。
再说了,看个说明书几页纸又不会死人,找到想看的内容看一下就是了,又不是毒性发作,多少时间之内就要挂的!
吹毛求疵!
黄女士自作聪明
只对报道,什么人都掺活,搞不清自己该做什么,真是悲哀!

不过任何人都有节约资源的义务,说明书也不能例外,但方法需要人思考。
非专业人士讨论专业问题,肯定会出问题。
美国的药的说明书更加多,他们一般贴在瓶子上,展开后,纸张更加大,绝对不必国内的说明书内容少。
如果该写的内容没有写上去,今后打官司,药厂岂不是要吃亏的。
我的建议是,把说明书的内容加多,以合法保护药厂的相关权益。
翻开该化妆品的外包装盒,首先看到的是印刷在盖子内侧的使用说明,包装盒的4个内侧,则分别印满了密密麻麻行文不同的说明和图示。记者沿着包装盒外侧棱角处撕开,包装盒便被简单分成了四个面,为了方便阅读,生产厂家特意将说明和图示按照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的形式进行了印刷,就连包装盒的拼接处,也被印上了少量的文字。

开玩笑,当真这么做了她又要说不人性化了,哪天盒子没拆好,给撕烂了,看不到完整内容,又要投诉了!
客服电话在我办公室,我们就常常接到这样哭笑不得的投诉或者建议的电话。
我自己的用药习惯就是直接把盒子扔了,只看说明书。
感觉现在生产企业就是一软柿子,谁都要来捏一把,这行做的没意思了。
仔细想想一些专业性的问题,用非专业的思维解决也未必不可~~
如果按照黄女士的建议,OTC药的说明书简化(说实话,现在OTC说明书真是繁索得有点变态)印在包装盒上,可以为企业节省多少,退一步讲,既使药厂因OTC药打官司,节省的资金也足够用啦

再者来说,真正打起官司来,一张小小的说明书,真能做到保护药厂的利益?突然想起前段时间看到的一个电视节目(是关于保险公司理赔的):有人手指断了一节要求保险公司赔款,保险公司拿出理赔细则说此人不算伤残,不予赔付,理由是细则上写着只有断两节以上手指才算伤残!!打官司到法院,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钱,细则无效~~~

仔细想想一些专业性的问题,用非专业的思维解决也未必不可~~
如果按照黄女士的建议,OTC药的说明书简化(说实话,现在OTC说明书真是繁索得有点变态)印在包装盒上,可以为企业节省多少,退一步讲,既使药厂因OTC药打官司,节省的资金也足够用啦

再者来说,真正打起官司来,一张小小的说明书,真能做到保护药厂的利益?突然想起前段时间看到的一个电视节目(是关于保险公司理赔的):有人手指断了一节要求保险公司赔款,保险公司拿出理赔细则说此人不算伤残,不予赔付,理由是细则上写着只有断两节以上手指才算伤残!!打官司到法院,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钱,细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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