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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规格申报问题

时间: 2008-09-19 01:46:41 作者: 来源: 字号:
本公司欲开发一个外用凝胶剂,该产品在欧洲已上市销售的规格:2.5%外用凝胶剂。按注册分类属于化药3.1类;经资料查询,该品种0.7%外用凝胶剂在美国正处于二期临床试验中。请问如果我们按照0.7%的规格申报,属于注册几类?需要另外提供哪些申报资料?
国外已上市药品的规格国内变更申报?看了半天28号没搞清楚。

个人揣测好像,貌似,可能按3.1来吧 ?
制剂应该指品名,不强调具体规格。

去咨询下,等你结果,看我蒙得对不。
我的理解,应该不能直接单独申报0.7%的规格。需要先报已有的2.5%的规格(按3.1类),或者两个规格一起申报。不知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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