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过期辅料生产制剂应如何定论呢?
同是使用过期辅料,1、检验合格;2、检验不合格(或未过期但已经不合格)?请问这两种情况SFDA应该如何处理呢?
按劣药论处。《药品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第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三)超过有效期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依照你所说的情形,过期辅料首先就已经不符合药用要求(与习用辅料但是没有药用标准不同,历史原因),无论检验合格与否,从第十一条上来说就通不过了。但是你所说的情形又不符合药品管理法中对于假药的定义,因此个人认为应当按照劣药论处。
同意楼上的说法
请教楼上zcgkiller一个问题:
辅料有效期5年,比如2009年1月过期,
成品有效期2年:2010年1月过期
这种情况是怎么算的?望指教,
请教楼上zcgkiller一个问题:
辅料有效期5年,比如2009年1月过期,
成品有效期2年:2010年1月过期
这种情况是怎么算的?望指教,
按劣药论处。《药品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第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三)超过有效期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依照你所说的情形,过期辅料首先就已经不符合药用要求(与习用辅料但是没有药用标准不同,历史原因),无论检验合格与否,从第十一条上来说就通不过了。但是你所说的情形又不符合药品管理法中对于假药的定义,因此个人认为应当按照劣药论处。
不太明白你的意思?请再说详细些
请 ----流浪天涯的流氓----- 具体说一下不同意的原因好吗
也可以供我们讨论下,.......
辅料有效期5年,2009年1月过期。
成品有效期2年:2010年1月过期
我的理解是:辅料有效期是5年。
成品有效期2年,要按主药的有效期计算成品有效期,
这时辅料处于次要地位。
另一个问题出现了:比如:辅料有效期5年,2009年1月过期。我在2008.1使用,但是成品的有效期是2年,也就是2010.1。 这时:辅料已过期。该怎么处理呢?
大悟:wanjiul 是不是跟我说的一个意思?
请继续讨论.....
^_^
我意思和楼上的一样,望高手指点。特别是zcgkiller这样的战友
在中国,过了有效期的物料,千万不要使用,否则后患无穷,哪怕经过检验是合格的,这是国内现状,监管水平低而且死板,没办法解释,尤其是明确标明有效期限的不要心存侥幸。事实上,有效期只是一个相对安全保证期,并不是绝对的,实验表明,好多辅料可以再用上一个有效期,否则已近效期的辅料在制剂的效期内怎么说,国外用稳定性数据予以证明,提倡复验期,复验合格仍可使用,具体能用多长时间依据稳定性数据和相关研究。总之,这个问题不是技术问题,是法规问题。
在中国,过了有效期的物料,千万不要使用,否则后患无穷,哪怕经过检验是合格的,这是国内现状,监管水平低而且死板,没办法解释,尤其是明确标明有效期限的不要心存侥幸。事实上,有效期只是一个相对安全保证期,并不是绝对的,实验表明,好多辅料可以再用上一个有效期,否则已近效期的辅料在制剂的效期内怎么说,国外用稳定性数据予以证明,提倡复验期,复验合格仍可使用,具体能用多长时间依据稳定性数据和相关研究。总之,这个问题不是技术问题,是法规问题。
第四十九条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不知道使用过期的辅料算不算在其他里...
^_^
我意思是说辅料的有效期是指:在使用辅料的时候未过有效期就OK还是在成品的有效期间辅料需一直处于有效状态
第四十九条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不知道使用过期的辅料算不算在其他里...
^_^
zcgkiller
,这个困扰我很久的问题解决了,
各位!还想知道像这种情况该SFDA如何查处呢?
辅料应该是保质期,没有药效哪来有效期。
在保质期内使用肯定没有问题,别说辅料,原料药有效期2年,其制剂有效期两年的情况也有,没有问题。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原辅料投入生产后,其存在状态都发生了改变,谁也不能说你这样不行。
但有一点,你要确认这样做出来成品有效期内不变质。GMP的精神是,产品的质量是保证生产过程达到设计要求,只要你认为现存辅料达到你设定的使用标准,而这标准能保证成品设定的质量,就可以用。
过保质期最好就别使用,不管合格不合格,这点wzhzhb说的很有道理。
同是使用过期辅料,1、检验合格;2、检验不合格(或未过期但已经不合格)?请问这两种情况SFDA应该如何处理呢?
按劣药论处。《药品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第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三)超过有效期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依照你所说的情形,过期辅料首先就已经不符合药用要求(与习用辅料但是没有药用标准不同,历史原因),无论检验合格与否,从第十一条上来说就通不过了。但是你所说的情形又不符合药品管理法中对于假药的定义,因此个人认为应当按照劣药论处。
同意楼上的说法
请教楼上zcgkiller一个问题:
辅料有效期5年,比如2009年1月过期,
成品有效期2年:2010年1月过期
这种情况是怎么算的?望指教,
请教楼上zcgkiller一个问题:
辅料有效期5年,比如2009年1月过期,
成品有效期2年:2010年1月过期
这种情况是怎么算的?望指教,
按劣药论处。《药品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第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三)超过有效期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依照你所说的情形,过期辅料首先就已经不符合药用要求(与习用辅料但是没有药用标准不同,历史原因),无论检验合格与否,从第十一条上来说就通不过了。但是你所说的情形又不符合药品管理法中对于假药的定义,因此个人认为应当按照劣药论处。
不太明白你的意思?请再说详细些
请 ----流浪天涯的流氓----- 具体说一下不同意的原因好吗
也可以供我们讨论下,.......
辅料有效期5年,2009年1月过期。
成品有效期2年:2010年1月过期
我的理解是:辅料有效期是5年。
成品有效期2年,要按主药的有效期计算成品有效期,
这时辅料处于次要地位。
另一个问题出现了:比如:辅料有效期5年,2009年1月过期。我在2008.1使用,但是成品的有效期是2年,也就是2010.1。 这时:辅料已过期。该怎么处理呢?
大悟:wanjiul 是不是跟我说的一个意思?
请继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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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意思和楼上的一样,望高手指点。特别是zcgkiller这样的战友
在中国,过了有效期的物料,千万不要使用,否则后患无穷,哪怕经过检验是合格的,这是国内现状,监管水平低而且死板,没办法解释,尤其是明确标明有效期限的不要心存侥幸。事实上,有效期只是一个相对安全保证期,并不是绝对的,实验表明,好多辅料可以再用上一个有效期,否则已近效期的辅料在制剂的效期内怎么说,国外用稳定性数据予以证明,提倡复验期,复验合格仍可使用,具体能用多长时间依据稳定性数据和相关研究。总之,这个问题不是技术问题,是法规问题。
在中国,过了有效期的物料,千万不要使用,否则后患无穷,哪怕经过检验是合格的,这是国内现状,监管水平低而且死板,没办法解释,尤其是明确标明有效期限的不要心存侥幸。事实上,有效期只是一个相对安全保证期,并不是绝对的,实验表明,好多辅料可以再用上一个有效期,否则已近效期的辅料在制剂的效期内怎么说,国外用稳定性数据予以证明,提倡复验期,复验合格仍可使用,具体能用多长时间依据稳定性数据和相关研究。总之,这个问题不是技术问题,是法规问题。
第四十九条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不知道使用过期的辅料算不算在其他里...
^_^
我意思是说辅料的有效期是指:在使用辅料的时候未过有效期就OK还是在成品的有效期间辅料需一直处于有效状态
第四十九条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不知道使用过期的辅料算不算在其他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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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gkiller
,这个困扰我很久的问题解决了,
各位!还想知道像这种情况该SFDA如何查处呢?
辅料应该是保质期,没有药效哪来有效期。
在保质期内使用肯定没有问题,别说辅料,原料药有效期2年,其制剂有效期两年的情况也有,没有问题。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原辅料投入生产后,其存在状态都发生了改变,谁也不能说你这样不行。
但有一点,你要确认这样做出来成品有效期内不变质。GMP的精神是,产品的质量是保证生产过程达到设计要求,只要你认为现存辅料达到你设定的使用标准,而这标准能保证成品设定的质量,就可以用。
过保质期最好就别使用,不管合格不合格,这点wzhzhb说的很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