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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难,看病贵,与药品价格无关

时间: 2008-09-19 00:13:53 作者: 来源: 字号:
今年10月25日,台州市中医院与湖州美德胜药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药房托管”协议。根据双方约定,台州中医院今后只管看病治病,不再参与医院里1500余种药品的经营。医院药房的经营权全部交给美德胜药业有限公司管理。
  作为浙江省第一家实施“药房托管”的公立医院,台州市中医院原有的44名药房职工的人事关系仍然留在医院,但工资福利将由美德胜公司支付。“仅此一项,每年就可以为医院减少二、三百万元的开支。”台州市中医院院长李秋根说。
  据了解,目前药品收入是医院收入的主要来源,一些医院的药品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60%以上。医院为增加收入,往往激励医生开大处方,导致药价虚高,病人苦不堪言。
  “药房托管”改革的目的,则是要将医院药房的经营权分离给医药经营商,从而切断医生和药商之间的利益关系,最终达到杜绝“大处方”和商业贿赂,遏制“药价虚高”的目的。在运营过程中,医药公司要将药房营业额的一定比例(40%左右)上缴给医院。
  相比台州市中医院,南京一些医院的类似改革要早得多。早在2003年,南京市一些医院就在当地政府的推动下,实行了“药房托管”改革。截至目前,南京市一级医疗机构已全部实施“药房托管”,180多家二级医疗机构的“药房托管”改革也正在陆续进行。
“药房托管”真的管用吗
  “药房托管”,以降低药价、让利百姓为旗号,然而它真的管用吗?
  台州市最大的民营医院博爱医院,自今年4月份开始实施“药房托管”,至今已有半年多时间。医院院长孙捷告诉记者,博爱医院实行“药房托管”有两个目标:一是增加医院收入,二是减轻患者看病负担。“半年下来,当时我们设定的目标基本上实现了。”他说。
  据介绍,博爱医院实行“药房托管”后,药价平均处方量下降了8.53元,同比下降了11.3%。此外,药房人员的工资、奖金及福利由药商支付后,大大减轻了医院的负担。
  南京市“药房托管”改革也颇见成效。以南京市雨花台区为例,该区自2005年10月全部推行“药房托管”改革以来,门诊人均费用下降28.3元,患者平均药费下降24.12元,门诊药品平均处方值下降13.09元,住院病人平均药费下降369.67元,降幅达27.5%。
  毋庸置疑,“药房托管”改革收到了一定成效。然而,在医院自收自支的经营模式无法根本改变的情况下,这种改革能进展到何种程度,以及是否会出现反复,都令人生疑。
治理“药价虚高”须真正推进“医药分离”
  “‘药房托管’和‘医药分离’是两码事,真正的‘医药分离’必须将医院从以盈利和创收为导向的经营模式中解脱出来,这必须以政府强大的财力作为支撑。”专家表示。
  北京大学卫生政策与管理系副教授张拓红也认为,解决“以药养医”的前提,必须增大财政对医院的投入。在此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医院由“以药养医”机制向“以医养医”机制的转换,让医生根据自己的服务技术水平取得自己相应的劳务费。
  专家认为,由于财政拨款不足,造成的医院“以药养医”现象,不可能指望通过“药房托管”来解决。要真正地解决“药价虚高”的顽症,必须推行“医药分离”,通过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收支两条线”,最终实现医药分业管理。(经济参考报)

信息解读:“台州市中医院原有的44名药房职工的人事关系仍然留在医院,但工资福利将由美德胜公司支付。“仅此一项,每年就可以为医院减少二、三百万元的开支。”台州市中医院院长李秋根说。”44个人,300万元的年开支,接近年人均收入7万元,月收入5700元,看病贵,难道真的都是因为药价贵吗?
“门诊人均费用下降28.3元,患者平均药费下降24.12元,门诊药品平均处方值下降13.09元,住院病人平均药费下降369.67元,降幅达27.5%。”如果仅仅把药房托管出去了就能降低药费,那是不是看病难,看病贵,都是因为医院臃肿的管理模式造成的呢,与制药企业定价没有什么太大关系,是不是可以给众多制药企业平反呢
"将医院药房的经营权分离给医药经营商,从而切断医生和药商之间的利益关系,最终达到杜绝“大处方”和商业贿赂"

这句话的逻辑好像有点问题。经营权分离后,应该说医生和药商之间的利益关系更加紧密,更加直接,医生开出的处方直接影响药商的药品销量,药商肯定会更加积极地做医生的工作,使其开具大处方。

而且“医药公司要将药房营业额的一定比例(40%左右)上缴给医院”,药商与医院之间的利益也没有被切断,医生开大处方,医院也间接受益,难免默许或纵容大处方。

因此,药房托管纯属换汤不换药,没什么意义,瞎折腾。
简单的市场经济一切向钱看的结果,......
这样做可以理解各级政府和机关的用意,出发点是好的,我们也不能说马上就达到我们所想象的那样,我们国家的各项改革都是不能一步到位的,要我们大家的慢慢努力和协作.医院方面的收支也还要我们大家考虑,医院怎么才能正常的维持运作下去,还要我们不断地探索.我们应该积极响应.

"将医院药房的经营权分离给医药经营商,从而切断医生和药商之间的利益关系,最终达到杜绝“大处方”和商业贿赂"

这句话的逻辑好像有点问题。经营权分离后,应该说医生和药商之间的利益关系更加紧密,更加直接,医生开出的处方直接影响药商的药品销量,药商肯定会更加积极地做医生的工作,使其开具大处方。

而且“医药公司要将药房营业额的一定比例(40%左右)上缴给医院”,药商与医院之间的利益也没有被切断,医生开大处方,医院也间接受益,难免默许或纵容大处方。

因此,药房托管纯属换汤不换药,没什么意义,瞎折腾。

说得对,很多人有病都怕去医院,能拖就拖,以致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这种现状间接地残害着多少人的生命?危险啊
有谁能提供一些药剂学方面的书或电子版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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