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战友,我现在在做一中药品种,药典标准中以某成分作为对照品做含量测定指标,但中检所只有该品种供鉴别用的对照品,我在国内医药公司购买到了含量达98%以上的该对照品,那么在申报资料中如何对这一部分进行说明呢,是否需要做该对照品的结构和含量纯度检查工作,如元素分析,紫外,红外,氢谱,碳谱,质谱等工作呢,这部分资料是放在10号资料,还是15号资料里或是其它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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