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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大师:一个相同规格的产品可以用两种不同的包装小盒吗?

时间: 2008-09-18 09:42:27 作者: 来源: 字号:
我们公司现在有一产品的包装小盒已经在省局备案了,现在打算在省外市场用另一种包装小盒,换了颜色和样式,这个需要去备案吗?备案的话,如何分类呢?是按规定更改包装标签?那好象也不对一样的。一个相同规格的产品能够同时用两种不同的包装吗?这样对市场会有什么影响呢?请大家说说意见啦,啊,倾听啦!!!!!!!请大家多提点意见!
如果是不同的包装规格,是可以的,但如果是相同的规格和相同的包装规格则必须用相同的包装.这有规定的.
一个规格只能用一种包装的。。不过现在只更改盒子颜色和样式,标签内容不变就可以不用去备案的
如果是更改标签的话,好像也不需要备案了,设计好包装可以去使用,但是要企业对此负责,包装标签要严格按照24号令执行,不然安监处会来监察罚款。
一个品种可以使用两种包装,根据28号令按照补充申请“33.变更国内生产药品的包装规格”进行补充申请,这是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补充申请事项,申报受理后生产厂家即可使用该种包装形式生产上市销售,现在已经不用再进行包装备案了。
相同的包装规格必须用相同的包装,分类按修改包装标签式样,新包装批下来,老包装省局收回销毁。
个规格只能用一种包装的。。不过现在只更改盒子颜色和样式,标签内容不变就可以不用去备案的
如果是更改标签的话,好像也不需要备案了,设计好包装可以去使用,但是要企业对此负责,包装标签要严格按照24号令执行,不然安监处会来监察罚款。
请问哪里有文件这样说吗?我在湖南,好象没有这方面的文件.

一个品种可以使用两种包装,根据28号令按照补充申请“33.变更国内生产药品的包装规格”进行补充申请,这是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补充申请事项,申报受理后生产厂家即可使用该种包装形式生产上市销售,现在已经不用再进行包装备案了。
一个品种可以使用两种包装,是不可以的,24号令里有规定的,只可以用一种包装的!
为什么不要再进行包装备案了呢?
24号局令,第三章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药品规格和包装规格均相同的,其标签的内容、格式及颜色必须一致;药品规格或者包装规格不同的,其标签应当明显区别或者规格项明显标注。
所以说如果是不同规格可以用不同颜色,若是相同规格不能用。
而且,只要已经备案,更换颜色不用再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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