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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报中药化学对照品?

时间: 2008-09-18 09:33:36 作者: 来源: 字号:
我们要申报一个中药新药,其中用到的对照-品是中检所没有的,中检所网上的要求我看基本是对化学原料药及其对照品的,请问有没有人到中检所报过中药化学对照品,其中对对照品的稳定性是怎么要求的?
偶也在做中药 一个对照品中检所 无,偶自制的。怎么弄?
真的没有人报过吗?
一、审批程序补充规定

  中药新药标准品、对照品由研制单位起草和提供,并在申报新药时一并送审,在标准试行期间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负责审核、标定、分发。标准试行期满前半年,省所应将标准品、对照品及研制报告、检验证书等有关资料转报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进行标定和复核,试标准转正式标准后,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统一制备和分发。

  二、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1.确证为该标准品参数至少2个以上,如紫外、红外光谱检测……。

  2.纯度:按药典有关品种项下要求,做三倍TCL点样量点样,薄层谱应显示单一斑点。并作20、40、60、80、100微克层析图谱,以了解纯度情况。

  3.含量:如定量用对照品,应提供含量数据及含量测定方法。如为定性用对照品,也应尽量提供含量数据,如色谱归一法计,但需注明进样量。

  4.注明标准品、对照品的植物(包括拉丁学名)来源,或化学合成。

  5.提供有关参考文献及标准图谱,与实验数据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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