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药品,药学,制药,新药,色谱,药品生产,中药,药材,原料药,医药,中间体,药用辅料

[精华]前处理研究可以免做?

时间: 2008-09-18 09:27:13 作者: 来源: 字号:
植物提取物浓缩的干膏粉购买的是一家提取车间通过了GMP认证的原料产品,没有批准文号但符合中国药典标准05版.(国家局数据库查询该植物提取物没有批准文号)不知是否可以直接用于新药研究?
质量研究时的 提取物的前处理研究 是不是可以免做?
有同样的困惑,请高人指点一下
我是做中药的,从中药角度来分析一下。

1.如果你的拟申报的新药处方是以干浸膏投料(例如以前的护肝片标准),干浸膏应该有对应的标准(至少有详细制法),那么可以直接用于新药研究,既然对方已经对该提取物通过了GMP,那么肯定有能证明其合法的文件。为了保险起见,最好联合对方申请一个批准文号(这个工作相对于新药研究工作很有限的)

2.从研究新药角度,既然中国药典标准05版有这个提取物的标准,在新药申请的同时自己申请一个提取物的批文应该不会很困难(象新药研究提供药材标准一个道理),当然,你没有相应车间可以按方法1联合申报。

3.如果你的拟申报的新药处方不是以干浸膏投料,老实点吧,质量研究、 提取物的前处理研究别免做,质量研究有现成的标准,可以直接说参照某某标准,提取物的前处理研究要结合你的药理做做实验,结合参照CP。
楼上的完全正确
但是,说实话,对于中药提取物的规范方面国家做的还很不够。
战友jxlts解惑!
没有文号怎么会有该产品的GMP认证?历史问题了吧?可恶的变来变去法规!
省局说是要报个提取物的地方标准的,流程很快。
中药提取车间的GMP认证厂家不少,但不一定所有的产品都有认证的GMP证书。虽有标准,但无国家给的法定的批准文号,在你做新药时是不可以免做研究的。就是说,要建立一个中间产品的标准,前处理合并在工艺里进行研究。如果是注射剂,还要GAP的药材呢。
,LZ真是乐于分享的好人啊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验证码: 看不清楚,点击刷新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