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场上有一品种的颗粒剂,现我们想申报泡腾颗粒,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样操作?
应该算,如果是化药按5类报,中药按8类报
显然是不同的剂型。
是按同剂型不同规格管理.
应是不同的剂型,
现在我也糊涂了,咨询的结果是不算改剂型,但以前普通片改成泡腾片就算改剂型。
普通片改成泡腾片算改剂型,但颗粒改成泡腾颗粒就不算了。因为药典附录的制剂通则没有单独列泡腾颗粒。
有点想不通是吧,但就是这么定的,只能照着执行。
同意楼上的意见,药典附录里都没有单列泡腾颗粒,应该不算该剂型
以前做过类似的项目,颗粒改成泡腾颗粒,按改剂型申报的。
另外,个人认为,颗粒剂申报泡腾颗粒,获批的可能性很小:
1、两者比较,也就多了一堆泡泡,没有什么临床优势。
2、为了多些泡泡,就要增加大量的发泡剂,可能还有矫味剂。这些东西没有什么意义不说,还会增大产品成本,甚至可能影响药品稳定性。
3、从药品稳定性考虑,对包装材料的要求很高,不能吸潮、不能涨气。除了增加成本外,生产控制也很不易。
4、就算勉强获批,如果不能自主定价,在当前乃至将来的形势下其竞争力并不比原来的一般颗粒剂强。
多说了几句,包涵。
应该不会按改剂型来的,以前做过一品种,自己有颗粒的批件,泡腾颗粒是按增加规格报的补充申请。
按照补充规格,多简单啊,何必追求改剂型,要枪毙的
那按照药典附录制剂通则的语言描述,注射液和注射用无菌粉末之间也不该算改剂型了,是吗?
分享!!
应该算,如果是化药按5类报,中药按8类报
显然是不同的剂型。
是按同剂型不同规格管理.
应是不同的剂型,
现在我也糊涂了,咨询的结果是不算改剂型,但以前普通片改成泡腾片就算改剂型。
普通片改成泡腾片算改剂型,但颗粒改成泡腾颗粒就不算了。因为药典附录的制剂通则没有单独列泡腾颗粒。
有点想不通是吧,但就是这么定的,只能照着执行。
同意楼上的意见,药典附录里都没有单列泡腾颗粒,应该不算该剂型
以前做过类似的项目,颗粒改成泡腾颗粒,按改剂型申报的。
另外,个人认为,颗粒剂申报泡腾颗粒,获批的可能性很小:
1、两者比较,也就多了一堆泡泡,没有什么临床优势。
2、为了多些泡泡,就要增加大量的发泡剂,可能还有矫味剂。这些东西没有什么意义不说,还会增大产品成本,甚至可能影响药品稳定性。
3、从药品稳定性考虑,对包装材料的要求很高,不能吸潮、不能涨气。除了增加成本外,生产控制也很不易。
4、就算勉强获批,如果不能自主定价,在当前乃至将来的形势下其竞争力并不比原来的一般颗粒剂强。
多说了几句,包涵。
应该不会按改剂型来的,以前做过一品种,自己有颗粒的批件,泡腾颗粒是按增加规格报的补充申请。
按照补充规格,多简单啊,何必追求改剂型,要枪毙的
那按照药典附录制剂通则的语言描述,注射液和注射用无菌粉末之间也不该算改剂型了,是吗?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