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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料药合成工艺的问题:最后一步反应是怎么要求的?

时间: 2008-09-18 05:54:01 作者: 来源: 字号:
请大家帮忙:急切!!
原料药注册申报工艺中至少要有一步反应(不包括粗品精致),请问,最后一步反应是怎么定义的?水解、成盐、改变金属盐?改变酸根?那个算是或不是?那里有国家的明文规定?
还有,药品必须在通过认证的GMP车间生产(不包括精、烘、包),也不许有一步关键反应,这又是怎么要求的,请明白的战友告之,并说明理由和国家相关规定(及规定出处)!!。
除了简单化合物外,一般药物至少一步反应已经不能适合当前的要求,除非该起始原料已有药品批文。

..... 正是基于以上一些考虑,国外药政管理当局在审评原料药的制备工艺资料时,均对其合成路线的长短有所要求。例如,FDA要求合成原料药的反应步数至少应为三步。欧盟要求至少有一步化学反应(不包括成盐或精制)是在申报的企业生产,并且要在起始原料中确定一个关键原料,该原料也应在符合GMP条件的车间进行生产。一般而言,合成原料药的制备工艺应该从该药品的主结构开始形成之前的原料开始申报。
因此,建议我国的原料药申报企业在确定申报合成路线的长短时应首先考虑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尽量使用工艺成熟、质量有保证的起始原料。并在本企业进行三步以上的化学反应,以保证有足够的工艺步骤针对性地对杂质进行分离、纯化。对外购的起始原料和中间体,应在详细了解其制备工艺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的质量研究,对工艺涉及的有关物质及残留溶剂做必要的控制,结合后续工艺要求制定可行的外购起始原料和中间体的质量要求。
rainjoy2006: 你所连接的文章我也读过,且你用红字表述的内容也仔细拜读过,但是,这只是建议,但目前并没有实施“必须在本企业生产三步”。我想弄明白:目前对“本企业必须生产一步”是怎么理解的和实施的。
还是你的回答。
请问rainjoy2006,FDA申报资料中反应步数至少应为三步,其规定的来源是哪里?!

请问rainjoy2006,FDA申报资料中反应步数至少应为三步,其规定的来源是哪里?!

目前药审中心基本上是按照CDE电子刊物上的建议执行的
学习一下,
另求助一下:有人问到什么叫精制,原料药可不可以把反应生成物(化学过程)直接分离炒干为成品,虽然我持反对态度,但找不到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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