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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DA退审理由可否公开?

时间: 2008-09-17 06:28:47 作者: 来源: 字号: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药审中心应该讲明退审理由,公开有什么不好,前车之鉴啊,免得以后的企业重蹈覆辙!不过退什理由有时令人费解,惨了这些企业啊,花了银子空欢喜一场!
完全同意
强烈支持公开!现在就是本企业的查本企业的注册信息都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只是告诉你处于什么状态,看不到具体意见,都在制作相关文件了,打电话咨询吧,人家说我们现在还不能告诉你。
我觉得不能公开
但是一定要让企业服
赞成公开!!!
企业都希望公开他人的信息,对自己的项目保密,所以是行不通的
企业的科研和技术性质要弱于商业性质,商业信息是很值钱的

企业都希望公开他人的信息,对自己的项目保密,所以是行不通的
企业的科研和技术性质要弱于商业性质,商业信息是很值钱的

同意公开!!公开了让人知道是什么原因,让别人有个借鉴!!
大家如果看了经济学评论家李子旸前年发的文章,“SFDA与FDA两个市场经济失灵的典型”,就该明白了制药企业的处境会怎样,公开与否其实都不重要了,在我们现有的环境中,制药企业更多的是显得无懒。
楼上诸位
你们先把你们被退审的原因公开一下

己之不欲 勿施于人
应该公开的,可以在征得企业同意后!!!
以免企业重蹈覆辙!!浪费国家人力物力财力!!!

现在不是都要可持续发展吗!!!

楼上诸位
你们先把你们被退审的原因公开一下

己之不欲 勿施于人


作为企业当然是不愿意的,但是政府部门可以公开并不是所谓企业机密的信息。
照你这么说,企业也不愿意别人看到自己申报的品种,SFDA公开显然侵犯了他们的权利,也可以不公开的,索性都暗箱操作得了


SFDA在哪里公开了企业的审报品种?


您是哪个企业的,如果不介意,我很乐意通过SFDA、CDE以及dxy数据库检索而后公示贵公司申报的品种。

只用SFDA和CDE的数据库就能查到全部申报企业的品种,根本不必用dxy的数据库
使用系统漏洞的小聪明不能算政府公开了,SFDA睁一眼闭一眼没管,其实想封掉也很容易,不过大家都不方便了

只用SFDA和CDE的数据库就能查到全部申报企业的品种,根本不必用dxy的数据库


大家如果看了经济学评论家李子旸前年发的文章,“SFDA与FDA两个市场经济失灵的典型”,
严重偏题。
争论的焦点似乎成了dxy数据库是否SFDA授权?
(1)其实离开dxy数据库当然能检索到企业的申报品种,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只是很烦很耗时罢了。
(2)利用dxy数据库(自08年以后申报的品种信息,dxy数据库已经无能为力)不过是检索信息的一个手段和中介,最终来源仍然是国家局公开的信息。
讨论议题是“退审的理由算不算是企业的商业机密,公开后会不会给企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不公开会不会误导企业继续走那条根本就行不通的路,因为已有先行者为之付出了代价?”
另外,如果公开所有的退审理由,那么对所有的企业都是公平的。而且并非没有法规依据。完全可以和公开审评进度、受理信息一样公开。
事实上,此类争论只不过是发发牢骚罢了,因为国家局断然不可能这么做,甚至害怕这么做。一旦公开,失去的可能是公平公正。

另外,如果公开所有的退审理由,那么对所有的企业都是公平的。而且并非没有法规依据。完全可以和公开审评进度、受理信息一样公开。
事实上,此类争论只不过是发发牢骚罢了,因为国家局断然不可能这么做,甚至害怕这么做。一旦公开,失去的可能是公平公正。


(1)其实离开dxy数据库当然能检索到企业的申报品种,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只是很烦很耗时罢了。
(2)利用dxy数据库(自08年以后申报的品种信息,dxy数据库已经无能为力)不过是检索信息的一个手段和中介,最终来源仍然是国家局公开的信息。

强烈支持 !!!!!
看情形了.有些退审理由对其他企业没多大的借鉴意义.

个人觉得没必要公开,公开了徒增立项人员的工作量.CDE倒是可以加强技术指导原则的理解交流、讨论等。
写一个品种退审情况,是3类,具体品种不说了,原因如下:非原话,写了个意思。
1、国外批准的是注射液,没有冻干上市。
2、资料显示,冻干稳定性没有明显比注射液优。
3、原料药稳定,适合高温下灭菌,注射液灭菌生产工艺条件冻干可靠。
4、你公司已经批准了注射液。

该品种已经有企业完成冻干临床,并上报申报生产。看上面意见该企业批准与否要悬了,但如果能批准一定会是好东西,别人注射液,你冻干,独家,好品种啊。几十上百万的临床费用要打水漂了,而且没个声响。
其实对于技术上的退审原因,在CDE的电子刊物上或多或许可以找到一些答案。只不过没有明确说,用的是官话。
大家也知道工作以后说话不象上学时那么直接,有的话要绕着说,避免小人转空子
而官话更是怎么说都有理
比如我一个糖尿病的新药,退审是要补2型糖尿病动物模型,要用转基因动物,狂贵
对于没有理的,如上述剂型问题,连美国也不会因为已有一个剂型而阻止其他剂型申报,这个原因,只能说很牵强,但企业申报项目的立题依据也是附会的吧。
大家都心知肚明,企业是为了赚钱,有几个是为了病人的健康,有几个药物是确实疗效显著,机制明确,完全安全无毒副作用?
SFDA,我们也明白,前一段时间压力太大,现在不敢批了,就找理由,凡是对人民健康有风险的,统统枪毙。
真是以讹对讹。
我们不是企业领导,也不是政府官员,我们只是愤青,做做技术,做了牺牲品。
我们即使为企业出头,以为企业就会感谢我们吗?
你有没有想过,研究出来的这些药都是给老百信吃的,里面有我的亲属朋友和自己,谁不生病呢?
看看最近的,SDA网,连通知件都没了,全是批件,更不透明了,=吧.
呵呵,我在看别人退审通知的时候都希望SFDA可以公开退审理由,可是自己的品种谁又愿意给别人做借鉴呢?
只不过我觉得SFDA应该把退审的理由写得更详细一点,象最近的FDA一样,对不予批准的申请,不但告知制药商申请不宜获准,并且还描述“具体缺陷”。用FDA的官方发言来说:“我们会尽可能提出建议措施供申请者参考,从而使申请获得批准”。
如果都公开,那么对所有申请人而言都是公平的,而且并非没有法律依据——公开条例。
如果退审理由也成了企业的机密,那么真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
其实SFDA和CDE也不愿意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个理由,因为在审评过程中的尺度并不一致,同一品种有的通过了,有的退了,难道仅仅是技术原因
赞成公开!退审的原因应该公开,就像老师给同学们改卷子一样,错了就错了,但要让其他同学知道都是怎么错了,这样才不至于犯同样 的错误,减少了资源浪费。
都瞎嚷嚷啥,你们如果真的脚踏实地的做研究,会有那么多看着可笑的补充意见出来吗?

注射液改冻干?也是中国特色吧。FDA不考虑剂型?问问FDA批准一个药物的原则是什么。
注射液改冻干之类,独不独家没什么意义.

其实自己及家人都会生病、吃药的,做人做事图个心安吧。至于想通过冻干卖起价来,应不能算开发此剂型的技术依据吧?

都瞎嚷嚷啥,你们如果真的脚踏实地的做研究,会有那么多看着可笑的补充意见出来吗?

注射液改冻干?也是中国特色吧。FDA不考虑剂型?问问FDA批准一个药物的原则是什么。

继续讨论。
7月22日,国家局一口气下发了近300个批件,批件号多以2008L为主,即通知件,在这些品种中看到一个名叫“注射用氯化钾”的品种遭遇退审:
********:
您所申报的品种——注射用氯化钾(收审号为CXHS0500490)我中心于2005年03月29日开始进行审评,审评的进度要求为一般审评,适应症分组为心肾B,任务类型为新报资料。
'1、当前技术审评意见建议为退审。
'2、我中心已结束该注册申请的审评工作,已于2007年05月16日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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