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一个3.1类品种,准备申报临床批件,如果在本品审评的过程中国外同品种又增加了新的适应症。我公司想改变这个适应症,以前的适应症不做临床了。
请问:按注册办法,在原品种的基础上,我该如何申报新的适应症?
请各位坛友指点迷津!
如果SFDA已经批了,你只好改报新的,如果还没批,你还可以补充申请新适应症。为何要改老的适应症?
的答复。老的适应症,目前国内临床病历比较少,作临床比较困难,所有改变适应症,临床好做点。
重新申报。
因为原来的立题目的和依据是基于前适应症的,相应的原申报资料中的说明书草稿、包装样稿、药理毒理、临床综述等都是在此基础上展开的,改变颇多,所以审评过程中改变适应症,只有原申请撤回后按新的适应症重新申请。当然原资料中的药学研究内容和部分毒理内容仍然可以用,如果药效学内容用的是国外的文献资料,而新适应症也有相应国外资料支持,则不需要再做药效学试验。换言之,只要重新阐述立题目的和依据,其他综述资料简单修改,短期内即可完成重新上报。
一己之见,欢迎指正
请问:按注册办法,在原品种的基础上,我该如何申报新的适应症?
请各位坛友指点迷津!
如果SFDA已经批了,你只好改报新的,如果还没批,你还可以补充申请新适应症。为何要改老的适应症?
的答复。老的适应症,目前国内临床病历比较少,作临床比较困难,所有改变适应症,临床好做点。
重新申报。
因为原来的立题目的和依据是基于前适应症的,相应的原申报资料中的说明书草稿、包装样稿、药理毒理、临床综述等都是在此基础上展开的,改变颇多,所以审评过程中改变适应症,只有原申请撤回后按新的适应症重新申请。当然原资料中的药学研究内容和部分毒理内容仍然可以用,如果药效学内容用的是国外的文献资料,而新适应症也有相应国外资料支持,则不需要再做药效学试验。换言之,只要重新阐述立题目的和依据,其他综述资料简单修改,短期内即可完成重新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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