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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膜袋上少打了生产日期和有效期该如何处理?

时间: 2008-09-20 00:36:57 作者: 来源: 字号:
我们的一个胶囊品种,最近在铝塑板外增加了复合膜袋包装,复合膜袋按外标签备案。由于生产管理的疏忽,一开始的几批产品沿用了非标签管理的复合膜袋的打印格式,仅在复合膜袋上标注了产品批号,而未24号令的要求标注全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日期等信息。当然,在铝塑板上和小盒上,按24号令的要求,标注了所有该标注的信息。
请问各位战友,这几批 产品还需要收回来返工吗?如果在市场上被药监稽查发现,会有什么样的处罚?
复合膜袋外标签备案的项目中是否明确标注: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日期?
我们这的省局外标签备案是明确要求的。
既然按外标签备了案,最好还是收回来返工吧。
处罚倒不会咋样: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令第24号)》
第三十条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不符合本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六条 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必须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印制。
药品商品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第七十三条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生产、经营的药品及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其包装、标签、说明书违反《药品管理法》及本条例规定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药品管理法》
第八十六条 药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除依法应当按照假药、劣药论处的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该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

最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风险不是太大,是否收回返工自己权衡。
喷码或刻钢字模手工补
xuhai0212988战友!

全补比较麻烦,我在考虑补一部分,但需领导审批。
有人说需要制药企业需要注重GMP培训
需要给员工作SOP方面的培训、考核
尤其是有变更发生的时候,
要避免员工的惯性
在大会、小会、协调会上强调
在员工心里打上烙印

官儿的事情我们都可以学习到很多

个人建议关耳还是推倒重来,不要冒风险
想想现在的气候
想想去年的种种吊销GMP的案例
我们更应该小心

至于你这次问题的解决,由于是复合膜,建议采用激光打码的方式进行弥补。
应该说申请备案的东西只是文字信息等,没有限定打印方式的
激光打码很方便的,而且可以任意设定打印内容。

杭州也比较好买这个东东的
当然,拆掉,重来也是一个笨办法哈

领导即使批了,风险依然存在的,目前,还是小心、再小心...
返工补救啊!不要因小失大啊!
我觉得铝塑板上和小盒上,按24号令的要求,已标注了所有该标注的信息。再兴师动众收回,可能会适得其反。本身复合膜袋主要起防潮作用。况且在6月1日至10月1日间,本身就是新老包装的过度期。
看来管理混乱在企业啊,我们领导就让那么违规干呢,我都拦不住。
没有必要回收,在过渡期内,可以使用的。
不回收一部分,各方面都有交代?
去掉复合膜袋上的产品批号也可以。
解释:防潮用的透明聚乙烯膜或者不透明的复合膜袋,可以不印制任何内容,若印制内容应当符合药品外标签的要求。

我们现在用一种设备可以自动打印上上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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