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批文的原料药生产企业从与自己生产工艺一致的厂家购进中间体或粗品再合成出成品,是否可以?如何申报?相信目前大多数原料药生产厂都有此经历,欢迎大家踊跃发言。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没人回信。
按照现在的政策情况,这种做法显然不可行。除非申报工艺就是使用购买的中间体,然后自己进一步合成出成品。
可以啊,我都报了几个了,相当于改变工艺啊,自己重新做补充申请吧,该做的全做好就行了
请看ced电子期刊审评四部 黄晓龙文《对原料药合成路线长短的一些考虑》,里面有具体要求。
对原料药合成路线长短的一些考虑.rar (7.04k)
大家,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没人回信。
按照现在的政策情况,这种做法显然不可行。除非申报工艺就是使用购买的中间体,然后自己进一步合成出成品。
可以啊,我都报了几个了,相当于改变工艺啊,自己重新做补充申请吧,该做的全做好就行了
请看ced电子期刊审评四部 黄晓龙文《对原料药合成路线长短的一些考虑》,里面有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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