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质量标准的专利问题
我公司仿制一个药品过程中发现,该药品涉及质量标准的专利问题。现想请教大家,这种情况怎么解决。
该药品标准原收于部颁标准,《中国药典》2005年版将其收入新增品种中,在2005年版药典发行前,由原研发生产企业,进行了标准提高工作,中国药典原文照抄了原生产企业提高的标准。原研发企业在提高标准后,将该标准申请了专利,保护全部的检测方法,并在中国药典实施前进行了专利公告(2005.02公告)。
问题:如果按《中国药典》2005年版的检验方法申报仿制,是否够成侵权?鉴于国家药品标准的强制性,本品种已有六十多个生产企业,是否凡使用国家标准的均构成侵权?
大家可以去看一看“健胃消食片”,健胃消食片收于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共批准了44个生产企业,尚有近60家企业待批准,专利200410013236.5授权公告日:2007年7月18日,希望大家作为一个例子来深入讨论一下。
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要是以后药典方法都给专利了,药品生产企业怎么办,药典委员会怎么办,药检所怎么办?
关于质量标准的专利问题
我公司仿制一个药品过程中发现,该药品涉及质量标准的专利问题。现想请教大家,这种情况怎么解决。
该药品标准原收于部颁标准,《中国药典》2005年版将其收入新增品种中,在2005年版药典发行前,由原研发生产企业,进行了标准提高工作,中国药典原文照抄了原生产企业提高的标准。原研发企业在提高标准后,将该标准申请了专利,保护全部的检测方法,并在中国药典实施前进行了专利公告(2005.02公告)。
问题:如果按《中国药典》2005年版的检验方法申报仿制,是否够成侵权?鉴于国家药品标准的强制性,本品种已有六十多个生产企业,是否凡使用国家标准的均构成侵权?
如果被授权,其他企业未经许可就使用专利保护的方法当然是侵权。但既然只是是公告,也就是说还没有审定授权,那么就存在被驳回的可能。你可以仔细看看他的专利文,如果认为其不具备被授予专利权的话,可以无效申请。
如果都是一些常规方法的应用,一般的情况下都缺乏创造性,是很难被授权的。是一个什么品种?看看具体的标准再说。
楼上,哪儿查审定授权?该品种已公布审定授权说明书(18页)
楼上,哪儿查审定授权?该品种已公布审定授权说明书(18页)
那只是公告,吓人的
1、以被公众所知。
2、很难批下来。
3、很难以发明专利取得,最多是方法的。
比如:他含量检测是HPLC,他不可能保护HPLC(这是大家众所公知的方法),而只能保护具体操作内容,也就是什么流动相啊,比例啥的?难道你不会用另一种流动相,换一个比例?这很简单的。
大家,大家可以去看一看“健胃消食片”,健胃消食片收于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共批准了44个生产企业,尚有近60家企业待批准,专利200410013236.5授权公告日:2007年7月18日,希望大家作为一个例子来深入讨论一下。
申请(专利)号:200410013236.5
申请公开说明书 (19页) 审定授权说明书 (18页)
申 请 号: 200410013236.5 申 请 日: 2004.05.26
名 称: 健胃消食片的质量控制方法
公 开 (公告) 号: CN1584586 公开(公告)日: 2005.02.23
主 分 类 号: G01N30/00 分案原申请号:
分 类 号: G01N30/00;G01N30/02;G01N30/90
颁 证 日: 优 先 权:
申请(专利权)人: 江西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330077江西省南昌市福州路347号
发 明 (设计)人: 李诒光;马莉;喻萍;吕毅斌;罗文华;徐国良 国 际 申 请:
国 际 公 布: 进入国家日期:
专利 代理 机构: 南昌洪达专利事务所 代 理 人: 刘凌峰
摘要
一种由中药材太子参228.6g、陈皮22.9g、山药171.4g、麦芽(炒)171.4g、山楂114.3g制成的复方制剂健胃消食片的质量检测控制方法,其特征是利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健胃消食片中橙皮苷(C28H34O15)的含量;利用薄层色谱法鉴别该复方制剂中药材太子参和山楂。该方法保证了健胃消食片质量检测标准的准确性和先进性,能够有效控制健胃消食片的质量,可作为健胃消食片质量控制和考察工艺的稳定性的指标。
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要是以后药典方法都给专利了,药品生产企业怎么办,药典委员会怎么办,药检所怎么办?
没关系,如果一些已经授权的专利,其实质不具备授予专利的条件,则如发生专利纠纷,可进行无效宣告.
标准和专利结合早就是国外各行业企业保护其标准的法宝了,也是目前国内标准发展的必然趋势,国内医药企业能想到这点的还为数不多,不错,国内医药企业也开始觉醒了。
标准专利化可以阻止一些低水平的仿制,促进创新,个人认为这是个好事!有本事就自己创新研制出新的标准嘛!
但是,什么事情都是有利弊的,标准的专利化也会影响到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国很多企业的发展,因为其创新的能力、基金、意识都还比较匮乏,如果想做,那就要费些功夫去查找证据去无效专利喽!
本人专业知识太浅,但是个人认为,该产品是个老产品,其标准所采用的很多检测方法也是些常规的方法,只是某些地方做了改动,找个资深的研究人员和懂得运用专利技巧的好代理人,好好研究下专利,再找些文献证据支持,说不定还可以无效掉呢!
这是典型的中国式悲哀,不该授权的专利就被授权,你有能耐就打官司,看要多长时间能打完!
我可以说,NB专利代理机构和审查员之间存在金钱关系!
反腐 败还没有反到这个层面,但是已经阻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现在的的专利 弄的跟伪科学一样
,这样的专利你不用担心的
1,他不可能被授权,最多就公开,作为销售的一个噱头
2,授权了完全可以把他无效掉,你看看他有什么内容能说是他的"专利"的.
我公司仿制一个药品过程中发现,该药品涉及质量标准的专利问题。现想请教大家,这种情况怎么解决。
该药品标准原收于部颁标准,《中国药典》2005年版将其收入新增品种中,在2005年版药典发行前,由原研发生产企业,进行了标准提高工作,中国药典原文照抄了原生产企业提高的标准。原研发企业在提高标准后,将该标准申请了专利,保护全部的检测方法,并在中国药典实施前进行了专利公告(2005.02公告)。
问题:如果按《中国药典》2005年版的检验方法申报仿制,是否够成侵权?鉴于国家药品标准的强制性,本品种已有六十多个生产企业,是否凡使用国家标准的均构成侵权?
大家可以去看一看“健胃消食片”,健胃消食片收于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共批准了44个生产企业,尚有近60家企业待批准,专利200410013236.5授权公告日:2007年7月18日,希望大家作为一个例子来深入讨论一下。
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要是以后药典方法都给专利了,药品生产企业怎么办,药典委员会怎么办,药检所怎么办?
关于质量标准的专利问题
我公司仿制一个药品过程中发现,该药品涉及质量标准的专利问题。现想请教大家,这种情况怎么解决。
该药品标准原收于部颁标准,《中国药典》2005年版将其收入新增品种中,在2005年版药典发行前,由原研发生产企业,进行了标准提高工作,中国药典原文照抄了原生产企业提高的标准。原研发企业在提高标准后,将该标准申请了专利,保护全部的检测方法,并在中国药典实施前进行了专利公告(2005.02公告)。
问题:如果按《中国药典》2005年版的检验方法申报仿制,是否够成侵权?鉴于国家药品标准的强制性,本品种已有六十多个生产企业,是否凡使用国家标准的均构成侵权?
如果被授权,其他企业未经许可就使用专利保护的方法当然是侵权。但既然只是是公告,也就是说还没有审定授权,那么就存在被驳回的可能。你可以仔细看看他的专利文,如果认为其不具备被授予专利权的话,可以无效申请。
如果都是一些常规方法的应用,一般的情况下都缺乏创造性,是很难被授权的。是一个什么品种?看看具体的标准再说。
楼上,哪儿查审定授权?该品种已公布审定授权说明书(18页)
楼上,哪儿查审定授权?该品种已公布审定授权说明书(18页)
那只是公告,吓人的
1、以被公众所知。
2、很难批下来。
3、很难以发明专利取得,最多是方法的。
比如:他含量检测是HPLC,他不可能保护HPLC(这是大家众所公知的方法),而只能保护具体操作内容,也就是什么流动相啊,比例啥的?难道你不会用另一种流动相,换一个比例?这很简单的。
大家,大家可以去看一看“健胃消食片”,健胃消食片收于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共批准了44个生产企业,尚有近60家企业待批准,专利200410013236.5授权公告日:2007年7月18日,希望大家作为一个例子来深入讨论一下。
申请(专利)号:200410013236.5
申请公开说明书 (19页) 审定授权说明书 (18页)
申 请 号: 200410013236.5 申 请 日: 2004.05.26
名 称: 健胃消食片的质量控制方法
公 开 (公告) 号: CN1584586 公开(公告)日: 2005.02.23
主 分 类 号: G01N30/00 分案原申请号:
分 类 号: G01N30/00;G01N30/02;G01N30/90
颁 证 日: 优 先 权:
申请(专利权)人: 江西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330077江西省南昌市福州路347号
发 明 (设计)人: 李诒光;马莉;喻萍;吕毅斌;罗文华;徐国良 国 际 申 请:
国 际 公 布: 进入国家日期:
专利 代理 机构: 南昌洪达专利事务所 代 理 人: 刘凌峰
摘要
一种由中药材太子参228.6g、陈皮22.9g、山药171.4g、麦芽(炒)171.4g、山楂114.3g制成的复方制剂健胃消食片的质量检测控制方法,其特征是利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健胃消食片中橙皮苷(C28H34O15)的含量;利用薄层色谱法鉴别该复方制剂中药材太子参和山楂。该方法保证了健胃消食片质量检测标准的准确性和先进性,能够有效控制健胃消食片的质量,可作为健胃消食片质量控制和考察工艺的稳定性的指标。
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要是以后药典方法都给专利了,药品生产企业怎么办,药典委员会怎么办,药检所怎么办?
没关系,如果一些已经授权的专利,其实质不具备授予专利的条件,则如发生专利纠纷,可进行无效宣告.
标准和专利结合早就是国外各行业企业保护其标准的法宝了,也是目前国内标准发展的必然趋势,国内医药企业能想到这点的还为数不多,不错,国内医药企业也开始觉醒了。
标准专利化可以阻止一些低水平的仿制,促进创新,个人认为这是个好事!有本事就自己创新研制出新的标准嘛!
但是,什么事情都是有利弊的,标准的专利化也会影响到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国很多企业的发展,因为其创新的能力、基金、意识都还比较匮乏,如果想做,那就要费些功夫去查找证据去无效专利喽!
本人专业知识太浅,但是个人认为,该产品是个老产品,其标准所采用的很多检测方法也是些常规的方法,只是某些地方做了改动,找个资深的研究人员和懂得运用专利技巧的好代理人,好好研究下专利,再找些文献证据支持,说不定还可以无效掉呢!
这是典型的中国式悲哀,不该授权的专利就被授权,你有能耐就打官司,看要多长时间能打完!
我可以说,NB专利代理机构和审查员之间存在金钱关系!
反腐 败还没有反到这个层面,但是已经阻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现在的的专利 弄的跟伪科学一样
,这样的专利你不用担心的
1,他不可能被授权,最多就公开,作为销售的一个噱头
2,授权了完全可以把他无效掉,你看看他有什么内容能说是他的"专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