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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高手帮忙解释两个专利问题。

时间: 2008-09-19 05:16:53 作者: 来源: 字号:
1.一个专利在美国申报了,当时只是申请了美国范围内的保护。其后多长时间内同一申请人可在其他国家申请同一专利 ?
2.某公司拥有一项化合物专利,覆盖了一个已经(进口)注册的产品,若此后该公司国内厂家(独资或合资)申请仿制,仿制产品可否仍作为专利产品?
第二条要取得授权,仍为专利产品
第一条,一年内,世界范围内有优先权。第二条,含该化合物的所有产品均是专利产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条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另外,如果一年的优先权已过期,但该申请在其它申请国尚未公开,则该申请在不要求优先权的情况下仍可在国内提交。

但是,我想问问:
如果一年的优先权已过期,而且该申请在其它申请国已经公开,那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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