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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仿制、改剂型补充规定初探

时间: 2008-09-19 05:15:08 作者: 来源: 字号:

精辟,你的"分析"颇有道理!谢了!

能不能公开
希望能够和大家一起分享
简单说,改剂型须做临床。
仿制分仿标准与仿品种,前者须临床,后者需要原研单位的证明(与研品种的一致性)
可惜看不见,有点遗憾
可惜看不见
迟早都能看见,过了10月1日,应该都知道了
看不见,可惜

简单说,改剂型须做临床。
仿制分仿标准与仿品种,前者须临床,后者需要原研单位的证明(与研品种的一致性)

你所说的仿标准与仿品种市分别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的第几类?
可惜看不见,有点遗憾 .很想学学.
能不能公开

能不能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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