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看论坛上有人提及最小量、中间量、最大量的问题?怎么在新注册办法里看不到,究竟在哪里有这个规定?我们有品种做新包装规格,涉及中试,不知道怎么把握?
没人知道?
有关内容应该到CDE的技术指导原则中找,而不是注册办法
最小量、中间量、最大量是核查前期,国家局直接下发给各省局的要求,新法中没有提,各省执行的力度也不一样,但有一点可以肯定:10倍处方量是不能少的。最小量、中间量、最大量估计在报生产时需要根据厂家的实际设备能力,酌情安排。
没人知道?
有关内容应该到CDE的技术指导原则中找,而不是注册办法
最小量、中间量、最大量是核查前期,国家局直接下发给各省局的要求,新法中没有提,各省执行的力度也不一样,但有一点可以肯定:10倍处方量是不能少的。最小量、中间量、最大量估计在报生产时需要根据厂家的实际设备能力,酌情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