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液品种增加一种低糖型规格,请问是走增加规格,还是变更辅料
个人认为应该按照变更辅料走,应为甜味剂为辅料的一种,变更甜味剂当然按变更辅料走更准确一些,药品规格是针对活性成分而言,有糖无糖,是多少还是多少,并没有变化啊。所以没有理由认为是变更规格。
但是变更辅料会不会变成只修改的辅料,但不能增加低糖型的规格吧
个人认为应该按照变更辅料走,应为甜味剂为辅料的一种,变更甜味剂当然按变更辅料走更准确一些,药品规格是针对活性成分而言,有糖无糖,是多少还是多少,并没有变化啊。所以没有理由认为是变更规格。
但是变更辅料会不会变成只修改的辅料,但不能增加低糖型的规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