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药品,药学,制药,新药,色谱,药品生产,中药,药材,原料药,医药,中间体,药用辅料

免于进口备案的条件

时间: 2008-09-19 01:55:19 作者: 来源: 字号:
请教各位大侠:
上海市药品进口备案申请须知

十、3、免予办理进口备案情况:从境外进入保税仓库、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的药品;;
1,保税区,在中国海关的大门之外,仍然视为“国外“。所以不用申报进口备案。
2,加工贸易是指国外企业A委托中国企业B生产,所生产的产品都由A公司在国外销售,自然也不用进口备案。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验证码: 看不清楚,点击刷新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