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药品,药学,制药,新药,色谱,药品生产,中药,药材,原料药,医药,中间体,药用辅料

关于更改核酸类保健食品不适宜人群的通知

时间: 2008-09-19 01:42:51 作者: 来源: 字号:
关于更改核酸类保健食品不适宜人群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674号
2007年11月09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确保核酸类保健食品的食用安全,经研究,现将核酸类保健食品的不适宜人群由“痛风患者”更改为“痛风患者、血尿酸高者、肾功能异常者”。已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且不适宜人群为“痛风患者”的核酸类保健食品,自2008年11月1日起生产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中的不适宜人群须更改为“痛风患者、血尿酸高者、肾功能异常者”。请各省级局及时将更改事项通知辖区内的相关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十一月九日

核酸类保健品还能骗人骗到什么时候?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验证码: 看不清楚,点击刷新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