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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肝素钠药品质量检验工作的通知 的看法

时间: 2008-09-18 05:49:20 作者: 来源: 字号:
这次常州凯普的“肝素门”事件,着实给其他正在进行或者筹划原料药出口的国内企业敲响了警钟,同时也给“中国制造”的原料药又添了不光彩的一笔。暂不论“多硫酸软骨素”是否是最终的元凶,也不说是不是不法商贩恶意添加企图从中获利,既然扯上了,就很难说“没关系”。
在这次事件中,过多的埋怨SFDA也没有道理。毕竟常州凯普非药品生产企业,SFDA监管其原料出口好比狗拿耗子,也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另一方面,在FDA调查过程中,SFDA也给予了足够的配合。
我想说的是,SFDA能从该事件中吸取哪些教训?引以为戒,更好地实施科学监管。我们看到,事后SFDA发布通知,要求所有肝素钠药品生产企业在肝素钠产品(包括原料药及注射剂)生产中应增加对多硫酸软骨素等杂质项目的检验。除此之外,鄙人对SFDA提几点意见:
(1)  弄清多硫酸软骨素的来源,找出真正的幕后凶手。是肝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还是不法商贩有意添加的?如果是后者,那么增加多硫酸软骨素的检查只能是治标不治本,因为万一再有其他不法商贩加了个“少硫酸软骨素”或者“多硫酸硬骨素”怎么办?还有在检出多硫酸软骨素这件事上,SFDA是慢了一步,如果能先于FDA弄清多硫酸软骨素的来源,至少也在某种意义上说明,SFDA非等闲之辈。
(2)  对于这类生化制品的起始原料应加强控制,要求原料药(如肝素钠)生产厂家从有资质的企业采购原料(如屠宰场),不得从私人商贩中进货,进厂原料须加强检验。
(3)  利用此次机会,可否通过卫生部大佬向上建议,凡是出口原料药(直接用于制剂)的企业都必须拥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进而将其纳入自己的视线之内。

总之,亡羊只补牢不是科学监管的态度,因为现在的狼大大的坏,它可以通过流言飞语或者火箭炮等继续向羊牢发起攻击。
一点拙见。
雨孩:
第一:结构分析根本不能完全确定为多硫酸软骨素,SFD怎么知道的呢?
第二:可能是别的东西,多肝素等
第三:其实所有的生化来源的都存在,类似的问题,这需要我们怎么去解决,我曾研究一个生化药品,目前被FDA否定了,但是我非常清楚是因为纯度问题!
FDA说该药品副作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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