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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药3.1类申报疑惑

时间: 2008-09-18 05:33:34 作者: 来源: 字号:
请教:有厂家申报原料药加片剂按3.1受理生产了,我们申报原料加胶囊3.1受影响么?

也就是说假如片剂加原料批准生产,而我们的胶囊加原料还没有拿到临床批件会退审么?

因为现在新批准的原料药没有监测期和试行标准,是不是即使退了,可以报原料药加胶囊,(6+3.1)还是(6+5)?


不会,退审只是针对有监测期的品种。注意两点:
(1)原料批产前拿到受理号。
(2)立题目的和依据。

还应注意一点:
等批了后,显然按6+5申报,可以节省一些临床费用,但变成了简单改剂型,成了众人耻笑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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