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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批准2类注射剂按新要求补充资料的问题

时间: 2008-09-18 05:27:19 作者: 来源: 字号:
有个问题想请教各位大侠。
我公司有个注射剂产品,属于化药2类,2002年获得的临床批件,在07年做完临床实验后并申报生产,现国家局对注射剂的灭菌有新的要求而发审补充资料,但我们在新的灭菌条件下,发现我们的产品有点基数超标。同时我们也做了新的处方优化,并解决了该问题。同时不影响该产品的问题疗效和质量。
现在问题是:我们补充资料递交国家局的时候,如果按照现有优化工艺递交上去,会不会引起新的问题,例如:对我们要求做新的临床对照;或直接枪毙我们的剂型。
,同时请大家给出解答方案,或者对现有国家局新的要求做个解读。以方便我们作出相应策略。
按照现行处方工艺报上去,毙掉是不可能的,但很有可能要求做临床,但得看你处方工艺得具体变动,也许从安全性试验方面证明以下就可以了
千万不要冒险!!!! 批你临床的是原处方,你改变处方,如何鉴定你新处方与老处方的疗效安全性是一致的.
如果你处方变更后的所用的辅料是一般的辅料,不存在安全性问题,这样重新做临床的可能性不大,但处方工艺研究、稳定性研究、质量研究等相关资料要重新做,研究结束后连同其它需要补充的资料资料一起整理好递交即可(注意:批准的质量标准不能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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