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新并购了一家药厂,药品批准文号全部并入到现在的公司,已递交变更企业名称和企业生产场地的补充申请,待批。现在的问题是原厂的药品说明书和包装标签(原来已经按照24号令要求在当地省局办理了变更说明书和包装标签的补充批件)是不是还要到现厂所在地的省药监局办理补充申请,申请变更药品说明书和标签?说明书的核准日期和修改日期又该执行什么日期?
国家局对集团内品种调整早就停止了,并购药厂的药品文号应该不能转让了。
国家局对集团内品种调整早就停止了,并购药厂的药品文号应该不能转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