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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不良反应的定义和概念

时间: 2007-10-29 20:32:48 作者: 来源: xx 字号:

药物不良反应的定义和概念

药物不良反应的定义:为了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或改变人体的生理功能,人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服用药品所出现不期望的有害反应。包括药物的副作用、毒性作用(毒性反应)、后遗反应(后作用)、过敏反应、特异质反应、抗感染药物引起的二重感染、依赖性以及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等。这样的不良反应与药品质量事故和医疗事故有本质的区别。

药物不良反应的分类

根据药物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与药物药理作用的关系,分类如下,

药物的副作用

l 药物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伴随其治疗作用而出现的其它不期望的有害作用。

l 产生原因主要是因为一般药物往往具有多种药理作用,人们往往利用其一、两种作用,而其它的作用就会成为副作用。但是药物的副作用不是绝对的。

毒性作用(毒性反应)

l 药物在超过治疗剂量时能引起人体生理、生化方面的变化和脏器、器官的功能或形态方面的损害,称为毒性作用。

l 由于不同的人对药物的敏感性不同,有时剂量虽然没有超过正常范围,在有的病人也能出现毒性反应。

二重感染(菌群失调)

l 在应用抗感染药物的过程中,由于体内对药物敏感的细菌被杀灭,而一些对抗感染药物具有耐药性、抗药性的细菌趁机大量繁殖,引起严重的感染,称为二重感染或菌群失调。

l 病情和预后比较严重,往往需要做紧急处理。

过敏反应(超敏反应)

l 本质上是一类病理性免疫反应。

l 有些药物如某些生物制品,本身可以是完全抗原。有些药物如某些抗生素或其杂质,在人体内与血浆蛋白结合,才能变成完全抗原。

后遗反应(后作用)

l 停止用药后遗留下来的生物学效应。

l 遗留的时间有长有短,如服用巴比妥类药物后,次晨的宿醉现象;长期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后,引起肾上腺皮质的萎缩和肾上腺功能减退等。

l 有些药物能引起难以恢复的器质性损害,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奎宁和大剂量的呋噻米等引起的听力丧失等,也是后遗反应。

特异质反应

l 有些人服用某些药物后能出现一些与药物本身药理作用无关、也和一般人群不同的反应,这些反应的出现往往与这些人的先天性、遗传性因素有关。

l 例如有些人红细胞膜内的G6PD有缺陷,服用某些磺胺类药物、阿司匹林、非那西丁、伯氨喹以后容易出现溶血反应;有些人肝细胞内缺乏乙酰化酶,服用异烟肼等药物后容易出现多发性神经炎,服用肼屈嗪后容易出现全身性红斑狼疮样综合征等。

药物依赖性

l 有些人长期服用某些药物后,虽然疾病已经治愈,但心理上总还有继续服用这些药物的愿望,产生心理依赖性,也称习惯性。有的人停药后甚至会出现一些病态表现和症状,即“戒断症状”。体内没有这种药就不能维持正常的生理功能,严重的甚至能发生惊厥或死亡,属于生理依赖性。

l 从药物角度来说,就是这些药物具有成瘾性,从病人的角度来说就是产生了依赖性,包括心理依赖性和生理依赖性。

致癌作用

l 有些药物长期服用后,能引起机体某些器官、组织、细胞的过度增殖,形成良性或恶性肿瘤。

l 有些药物已被WHO正式确定为致癌物和可能致癌物的名单,如己烯雌酚、左旋苯丙氨酸氮芥、苯丁酸氮芥、环磷酰胺、右旋糖酐铁、非那西丁、羟甲烯龙等。

l 有些药物目前已发现有致癌作用的报告,如利血平、多巴胺、氯霉素、苯巴比妥、异烟肼、保泰松、苯丙胺、黄体酮、氯贝丁酯、煤焦油软膏等。

致畸作用

l 某些药物经孕妇服用后能引起婴儿的先天性畸形。

l 一般认为致畸作用主要发生在妊娠初期的3个月,即器官形成期,但实际上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不限于这个时期,孕妇整个妊娠期的用药均应十分谨慎。

l 已报道的此类药物主要有沙利度胺、己烯雌酚、丙咪嗪、苯丙胺、氯丙嗪、碳酸锂、甲胺蝶呤、巯嘌呤、白消安、环磷酰胺、雄性激素、孕酮、氯氮卓、安定、苯巴比妥、苯妥英钠、氟哌啶醇、阿司匹林、奎宁、四环素、链霉素、乙胺嘧啶、华发林、双香豆素、甲苯磺丁脲、氯磺丁脲、某些糖皮质激素等。

致突变作用

l 现有的致突变性检测方法主要利用细菌、离体组织和细胞、昆虫、啮齿类动物,难以准确反映药物对人体的致突变性。

l 有的致突变性试验已经可以在人体进行,如人体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姐妹染色单体交换试验等。

l 若这方面的试验阳性,也可作为药物不良反应来对待。




作者: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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