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刚接触新药申报资料撰写工作不久,缺乏经验。之前写了一个3+6类的品种,当时认为原料和制剂的3#资料内容应该差不多,所以就简单的复制粘贴了。
现在在写一个3.1+3.1的品种,回过头来重新看了下指导原则,引发了一些思考:
我觉得原料和制剂的3#资料写成一样,没有侧重点似乎有些不妥。
同一品种同时申报原料和制剂时,两者的3#资料是否应该区别对待,撰写内容的侧重点是否也应该不一样?
个人觉得关于品种特点这块,原料应侧重临床前动物试验的结果综述,而制剂的资料中应该侧重于临床试验的结果综述以及剂型特点、临床用药依从性、药物经济学相关的内容。
不知坛中各位好友有何高见,大家可以一起交流一下,谢谢!
制剂和原料,一个藤上两个瓜,不宜分开,但各有侧重
如何侧重,麻烦请详细论述。谢谢
我觉得你前面已经讲得挺好的,两个综述肯定大部分内容相同。
各有侧重,根据品种的具体情况看你自己发挥吧。
比如原料多说说合成工艺,化合物专利,国外各种剂型的应用情况等,制剂多说说剂型特点,剂型选择依据,制剂专利,规格的确定依据等,你自己也提到了。
基本上只是详略程度的不同。
写多了不要紧。要是原料和制剂分开审评的时候,更要多写。
一家之言,仅供参考,如遇退审,概不负责
没必要搞那么复杂,一样的就行,原料制剂是互相依从的,制剂也需要原料的药理毒理药效药代,生产原料的目的是为了制成制剂给人服用的,有必要硬把他们区分开吗
现在在写一个3.1+3.1的品种,回过头来重新看了下指导原则,引发了一些思考:
我觉得原料和制剂的3#资料写成一样,没有侧重点似乎有些不妥。
同一品种同时申报原料和制剂时,两者的3#资料是否应该区别对待,撰写内容的侧重点是否也应该不一样?
个人觉得关于品种特点这块,原料应侧重临床前动物试验的结果综述,而制剂的资料中应该侧重于临床试验的结果综述以及剂型特点、临床用药依从性、药物经济学相关的内容。
不知坛中各位好友有何高见,大家可以一起交流一下,谢谢!
制剂和原料,一个藤上两个瓜,不宜分开,但各有侧重
如何侧重,麻烦请详细论述。谢谢
我觉得你前面已经讲得挺好的,两个综述肯定大部分内容相同。
各有侧重,根据品种的具体情况看你自己发挥吧。
比如原料多说说合成工艺,化合物专利,国外各种剂型的应用情况等,制剂多说说剂型特点,剂型选择依据,制剂专利,规格的确定依据等,你自己也提到了。
基本上只是详略程度的不同。
写多了不要紧。要是原料和制剂分开审评的时候,更要多写。
一家之言,仅供参考,如遇退审,概不负责
没必要搞那么复杂,一样的就行,原料制剂是互相依从的,制剂也需要原料的药理毒理药效药代,生产原料的目的是为了制成制剂给人服用的,有必要硬把他们区分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