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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审评发通知件品种整理再申报讨论!!

时间: 2008-12-12 08:44:46 作者: 来源: 字号:

大家有没有考虑过集中审评发通知件品种再申报问题,是不报了还是重新整理申报?重新整理哪些资料可以直接应用?哪些试验还要重新来做?希望大家讨论一下,让我们的品种再次申报有个好思路、有序的进行。
我以为重新申报的意义不大,耗时费力,结果未知。
如果资料不存在真实性问题,多半是立题目的和依据和质量标准的问题?立题目的依据难以突破,再审报也是死就一个字。如果是质量标准的问题,即便不需要工艺研究,但重新做样研究难以避免,稳定性研究推倒重来,申报时限至少七八个月,申报资料重回SFDA,虽说标准时限是12个月,但正常时限极可能翻一番。

关于“过渡期集中审评”化学药品不批准品种再申报的几点建议 
我觉得国家局出本文的意思也就是尽量阻止重复申报,但是,问题是,我们自己已经自查了,如果说确实是自己以前做的不到位,那我现在改,重新整理,全部规规矩矩做再申报,国家也会给通知件吗?

还有,如果该品种上市厂家已很多,我们再申报会批准吗?

给个其他家通知件的意见,大家觉得以这种意见再整理申报还有戏吗?

分而论之。

说“该品种上市厂家已很多”,应该是仿制?
1.市场,二三年前份额好的药品到现在及能批准的时间(几年之后)是否仍然有开发的潜力
2.药学资料既然以前存在真实性问题,重新申报的时候最好不要用以前的数据,一粒老鼠屎能坏了一整锅饭。
即使资料完全没有问题,但如所说,已有较多家上市,那么主动权依然在国家局手里,因为他有新办法15条的支持。
我们一个品种头孢类原料药,因为没有做聚合物的研究就给毙了。问题是我们的是仿制药、这个品种其他国家的药典都没有聚合物的质量要求,聚合物到底对质量影响多大,临床意义究竟多大?有谁分离出来然后做过试验,指标应该定多少合理?如果聚合物确实对用药安全性影响很大,为什么其他医药研究比我们做的好的国家都没有对其进行研究?现在说仿制药不是仿标准,那你也要给我研究的时间呀,当初申报的时候没有头孢类一定要做聚合物研究的要求的,那个技术要求是后来才有的。用你现在的技术要来对我过去的研究品头论足,这合理吗?在听说头孢类的要求做聚合物研究之后,我们开始对其进行质量研究,做了方法学,对其也进行稳定性考察,发现是比较稳定的,按照以前应该可以补充资料的,可大爷们说不接受补充资料。这太让人抓狂了吧?
化学药品不批准品种再申报的几点建议
专门把聚合物的事拿出来说,说什么研究好了可以重新申报,奶奶的,忍不住骂人了。重新申报又要现场核查,核查事小,企业又得花多少时间、 多少金钱重新生产3批,生产东西又不能用,不能卖,又得经过漫长、挠心的时间去等待去审批。最后我好好的一个品种被你们一拖3、4年弄得“没有上市的必要了”。苍天呀!!!谁站在我们的立场考虑过?????
凭什么对没有“硬伤”的品种不发放补充资料?
为什么有的品种能获得发补的机会?
难道那些申请人的能量大?
28号令并没有对补充资料说“不”。
游戏规则是他们定的,算了。
新药审评应该拿尺子而不应该拿橡皮筋,药监局的大爷门,听听纳税人的呼声吧
虽然是上市品种好多家,但是我们有自己的独特的立题依据,比如我们要做自己公司成系列的品种,我专做心血管类或我专做抗肿瘤类等等,我有自己的成熟工艺和优质的产品保证,加上有自己的市场网络和市场分额,我申报的资料符合要求,不管市面有多少家,我愿意申报,那就为什么不给我批呢?
所以,药监局应该有统一尺度才可,真不希望如上所说:这就意味着,2~3年后,你仍然可能站在寒风中,手拿一个通知件,问苍天,为什么退审的还是我? 

企业选择做什么药那是人家自己的事,上市的同类品种太多,只要我觉得我有能在市场立足的本事就好,关你药监局啥事,你只是负责监管的,你管我的品种赚不赚钱,我做有我做的理由,你又不对我负责,管我那么多,如果你真是为了我们广大的药企好,为什么你在一开始不发一个类似的指导意见,什么产品可以做,什么产品不要做,而在药厂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申报后才说这种话?如果一开始你这样做了,那不是给广大的药厂造福了,节省了多少钱,现在才说这种话,不觉得无耻吗?
除中国外,没有见过国际上哪个地方的审评官员自由裁量权如此之大,而纳税人却毫无办法。

作为企业自然是这么考虑,但是从国家层面来说,是不希望看到资源的重复浪费。角度不同,思维方式也不同。毕竟现在已经不是缺医少药的国情了。

不希望看到资源的浪费,一厢情愿的说法,如果这样,国家局为什么不把标准的要求提高,设定一个最低统一标准,申报仿制药必须达到这个要求,大家就不用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每个厂报自己的标准,一个药的合成途径有几个,不多吧?标准不可能五花八门吧?资源的重复浪费?不想管的说由市场决定,该管的就说企业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想报什么品种应该企业自己说了算吧?我们都是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没有要你药监局负责吧?你只要负责按规范审批就好了,如果说你真的为行业发展好应该从政策层面引导,而不是现在这样假惺惺的好像为了企业着想。
有写药最好让市场去淘汰,国家有必要宏观调控吗,这样没有竞争,药品价格怎么能下来,最后倒霉的还是我们百姓啊

不希望看到资源的浪费,一厢情愿的说法,如果这样,国家局为什么不把标准的要求提高,设定一个最低统一标准,申报仿制药必须达到这个要求,大家就不用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每个厂报自己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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