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的
药品生产企业于2007年6月1日前向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提出修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补充申请,2007年10月1日前其生产出厂的药品可以继续使用原标签和说明书。
是指所有的都可以在10.1以后用原有标签,还是说是6.1以前提出审批,但还没审判完的可以用到10.1??
我觉得应该是说6.1以前提出申请,但还没审判完的才可以用原有标签到10.1吧?
否则的话! 自2007年6月1日起生产出厂(以生产日期为准)的所有药品,其说明书和标签都应当符合24号令的要求。
生产企业于2007年6月1日前向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提出修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补充申请,2007年10月1日前其生产出厂的药品可以继续使用原标签和说明书。
........完全引用!还是没解释我上面的内容啊
没有冲突的嘛,后者是对前者的政策放宽,是好事!
我觉得的是6.1以前提出审批,但还没审判完的可以用到10.1。
哎!
不管拉!明天打电话去咨询去!~真是乱啊,要是被他抓到把柄就惨拉!
按照《关于〈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有关事宜的公告》要求,自2007年6月1日起生产出厂(以生产日期为准)的所有药品,其说明书和标签都应当符合24号令的要求。
已经问清楚拉!对不起大家拉!这么久才上BBS!
刚刚咨询拉下!是所有的都可以用到10.1
10月01日前可以使用,呵呵,咨询过的
意思应该是提出修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补充申请的工作是在200761开始,200710前结束,没冲突啊
我们按照国家的政策在6月1日之前已经取得了批件,但是按照国家的相关补充说明,一些老包装材料就不能用了,感觉很亏!!
如果我们晚几天补充申请,那样我们仓库就不用报废那么多包材啦!
现在反尔是那些补充申请迟一点的,可以使用老包装!!
如果5月30日才审批,6月1日包装能印制出来吗?
药品生产企业已于2007年6月1日前向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提出修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补充申请,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尚未完成审核的,各审核部门应当抓紧时间,集中审核,并于2007年7月1日以前审核完毕。6月后审批的却可放宽至10月1日,显然,在6月1日前审批的必须用修改后的标签说明书不合理.况
药品生产企业于2007年6月1日前向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提出修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补充申请,2007年10月1日前其生产出厂的药品可以继续使用原标签和说明书。
是指所有的都可以在10.1以后用原有标签,还是说是6.1以前提出审批,但还没审判完的可以用到10.1??
我觉得应该是说6.1以前提出申请,但还没审判完的才可以用原有标签到10.1吧?
否则的话! 自2007年6月1日起生产出厂(以生产日期为准)的所有药品,其说明书和标签都应当符合24号令的要求。
生产企业于2007年6月1日前向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提出修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补充申请,2007年10月1日前其生产出厂的药品可以继续使用原标签和说明书。
........完全引用!还是没解释我上面的内容啊
没有冲突的嘛,后者是对前者的政策放宽,是好事!
我觉得的是6.1以前提出审批,但还没审判完的可以用到10.1。
哎!
不管拉!明天打电话去咨询去!~真是乱啊,要是被他抓到把柄就惨拉!
按照《关于〈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有关事宜的公告》要求,自2007年6月1日起生产出厂(以生产日期为准)的所有药品,其说明书和标签都应当符合24号令的要求。
已经问清楚拉!对不起大家拉!这么久才上BBS!
刚刚咨询拉下!是所有的都可以用到10.1
10月01日前可以使用,呵呵,咨询过的
意思应该是提出修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补充申请的工作是在200761开始,200710前结束,没冲突啊
我们按照国家的政策在6月1日之前已经取得了批件,但是按照国家的相关补充说明,一些老包装材料就不能用了,感觉很亏!!
如果我们晚几天补充申请,那样我们仓库就不用报废那么多包材啦!
现在反尔是那些补充申请迟一点的,可以使用老包装!!
如果5月30日才审批,6月1日包装能印制出来吗?
药品生产企业已于2007年6月1日前向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提出修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补充申请,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尚未完成审核的,各审核部门应当抓紧时间,集中审核,并于2007年7月1日以前审核完毕。6月后审批的却可放宽至10月1日,显然,在6月1日前审批的必须用修改后的标签说明书不合理.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