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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中,关于反应步数的要求

时间: 2008-09-25 01:25:32 作者: 来源: 字号:
我现在做一个项目,市面上能买到中间体,我们仅通过一步反应即可得到成品,然后再精制一下就可以了,不知道在申报资料时,会不会提意见了,听说现在至少需要三步反应,
有说法,但似乎还没有明文规定。
根据过渡期品种那个审评原则:
“采用市售原料药粗品精制制备原料药,或者采用市售游离酸/碱经一步成盐、精制制备原料药,且未提供充分、详细的粗品或游离酸/碱生产工艺和过程控制资料的(注:不适用于原料药为无机化合物的情况,以及市售游离酸/碱本身即为已批准上市原料药的情况)”

除非原料药是无机化合物或有批文的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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