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问题想咨询各位大侠:
假设某国外公司将某产品委托国内一家公司代理注册,目前进度在专业审评阶段。由于国外企业对国内代理注册公司不满意,想取消代理委托协议,再重新委托其他企业进行代理注册。那么有两个问题想咨询:
1、请问从法规上是否许可取消现有注册代理,再进行重新委托授权?如行,需要怎么去办理,和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性文件和手续?
2、假设因与原注册代理涉及矛盾,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正常拿到原受理书,那么在问题1可行的前提下,能否在无原受理书的前提下,后被委托者能正常拿到许可证(指能获取)?当然,还有是否有法规支持,重新开具受理书给后被委托者?
谢谢!可以更换,请参考补充申请“改变进口药品代理机构”项,要提供新委托的委托文书、公证文书及中文译本,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解除原委托的说明文书、公证文书和译本,当然如果涉及其他合同事项,比如与原单位签订有今后注册成功后的代理权的,一定要与原单位协商处理,否则单方行事会被起诉的。受理通知书,只是个受理后的回执,通常情况下没有什么用处。
假设某国外公司将某产品委托国内一家公司代理注册,目前进度在专业审评阶段。由于国外企业对国内代理注册公司不满意,想取消代理委托协议,再重新委托其他企业进行代理注册。那么有两个问题想咨询:
1、请问从法规上是否许可取消现有注册代理,再进行重新委托授权?如行,需要怎么去办理,和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性文件和手续?
2、假设因与原注册代理涉及矛盾,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正常拿到原受理书,那么在问题1可行的前提下,能否在无原受理书的前提下,后被委托者能正常拿到许可证(指能获取)?当然,还有是否有法规支持,重新开具受理书给后被委托者?
谢谢!可以更换,请参考补充申请“改变进口药品代理机构”项,要提供新委托的委托文书、公证文书及中文译本,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解除原委托的说明文书、公证文书和译本,当然如果涉及其他合同事项,比如与原单位签订有今后注册成功后的代理权的,一定要与原单位协商处理,否则单方行事会被起诉的。受理通知书,只是个受理后的回执,通常情况下没有什么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