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7年第7号:要求食品生产企业不能生产与药品同名的食品:如”板蓝根××”、”清开灵××”等。
针对以上情况,各食品生产企业又是如何行动的,这种同名现象会持续多久,如何防止类似的情况发生,又该何种部门管理,请同行们发表各自的看法和意见。
卫生部2007年7号通告.doc (23.5k)
针对以上情况,各食品生产企业又是如何行动的,这种同名现象会持续多久,如何防止类似的情况发生,又该何种部门管理,请同行们发表各自的看法和意见。
卫生部2007年7号通告.doc (23.5k)